晨报讯(记者 尹勤兵 实习生张莉周浩锋)“122”施救车该如何计费,有无还价可能?近几日,江夏司机祝恒强一直弄不明白:与市面行情相比,通过“122”呼来的施救车怎么就贵了一大截呢?
事件
高昂“出场费”事后遭质疑
据祝恒强介绍,大年初一,他驾面包车(鄂AK8477)从纸坊到乌龙泉(地名),途中不慎翻入路旁水沟,拨打122后,接警员询问是否需要施救车,他答应了。
交警勘验完毕后,施救人员非要1200元才肯开工。祝称,当时听对方说“保险公司可全额报销”后,他同意了。由于未带足现金,祝将《行车证》、《驾驶证》副本押给对方。祝回忆说,“当时吊车过程不到半小时,后来还是我自己开回家的”。
年后他打听到,遇到相同情况找私人吊车最多只需600元。祝遂找到施救队,商量“少付一点”,但未果,他只得交清欠款,得到一张盖着“湖北省××运输公司”的“机动车公路运费统一发票”。
没想到,此后保险公司以“此费用偏高”为由只肯报销其中一部分,为获全额报销,双方目前仍在协商。他称,“万万没想到,122联系的施救车比外面还贵”。
说法
施救队:“转手生意”不赚钱
3月4日,江夏区交通大队交通事故停车场内,施救队负责人曹某称,施救队和“122”是联动关系,江夏区境内事故报警“转”到施救队后,都由他们统一调派施救。
曹坦承,施救队无一台吊车,需要时找私人老板调,完事后再通过施救队结账。曹认为祝反悔不应该,“施救价钱是双方谈好的”,且有“文件标准”。而且施救队是私营性质,“所有业务都是警方承包给我们的”,施救队以前隶属区交通大队,但新交通法出台后已彻底脱钩。
曹说,祝交的1200元“施救费”,他们并未拿到分文,全都给了吊车私人老板。
说法
交通大队:施救纯属市场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参与任何经营。”谈到警方在施救过程中扮演何种角色时,江夏区交通大队办公室龙主任这样解释:由交警联系施救方,这是体现了警方“有求必应”的便民宗旨,整个过程警方只起中介作用。
龙认为,曹所称的“联动施救队”说法存在吹嘘成分,警方只是将停车场地承包出去了,“我们不见得就一定要派活给他们,也可与其他老板联系”。
龙强调,施救是“市场行为”,至于施救人员是否乱开价,在场交警无法过问。
幕后
业内人士曝出“环节”奥妙
值得一提的是,当天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均表示“自行施救比122施救便宜”。
江夏区交通大队事故停车场一徐姓门卫向记者介绍,如绕开施救队这一环节,绝对要比楼上的(施救队)“便宜一半”。
记者假称自己的车翻进沟里,立即有一刘姓吊车老板开价600元,并说价钱还可商量。刘坦承,他以前曾在施救队做过,相同情形施救队要价会在1000至1500元。“之所以贵,是他们掌握了信息,要从中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