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李亚杰)
“巧立名目,在为公民提供服务时收取各种费用,为公民出证明盖个图章也要收费。”
“各种罚款层出不穷,一些执法单位甚至下达罚款指标,罚款多者受奖。”
“一些政府部门的这些违规活动,涉及面很广,概括起来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捞钱。”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徐更生委员在列举上述事例后说。
再如,一些主管部门趁国家对各类服务人员提出学历和任职资格证书要求,以及应考人员渴望尽早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机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组织编写和出版“辅导材料”谋取巨额利润。“作为命题和考试主管单位,编纂和发行有关‘辅导材料’作为自己的专利,难免使人产生‘作弊’的嫌疑。”徐更生委员说。
“还有一些部门假借信息发布或宣传教育的名义,利用出版物赚钱。政府部门发布信息是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种职责,应该是免费的,至多也只能收取成本费,而不能把它们当作谋利的手段。”徐更生委员指出,政府部门从事营利性和违规性的经营性活动必然导致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以权谋私”,进行“权钱交易”,即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或小集团谋利,甚至为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的私利进行官商勾结,致使国家和纳税人遭受巨大损失。
“这些营利性违规经营活动,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徐更生委员说。
徐更生委员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制定法律,明令禁止所有政府部门从事任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同时,严格规范政府部门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免费的,即使收费也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不许超成本收费。”
“要动员广大的纳税人、公民和社会舆论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个人进行普遍的监督,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活动置于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严格制止政府部门或公务员个人进行‘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徐更生委员指出,凡是发现“以权谋私”和进行“权钱交易”的政府部门或公务员个人都应该严加处置,并加大处置的透明度。“我们相信,制定和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
同时,要严格将预算外资金纳入统一预算管理,使行政支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消除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操作空间。“建议各级立法机关对财政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一旦被批准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财政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国政协委员姜笑琴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