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妻子监督老公的私房钱 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据《信息时报》消息今天是“三八妇女节”,妇女权益保护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民盟中央去年在全国进行了“知识女性期待什么样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民盟中央在向全国政协提交的提案中认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妇女权益保护中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应写进法律,提出将招工性别歧视、无过错的“二奶”财产权是否保障等问题进入修改法律的关注领域。6日,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妇女权益保障问题反应热烈。
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应联名登记
民盟中央的调查显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有很大的关注度,49.56%的女性认为应将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的名下,36.88%的女性认为应以多种形式保障妻子对丈夫各种收入的知情权。
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陈舒认为夫妻双方的重要收入登记在双方名义下,是很有必要的。去年,她就曾提交议案,建议设立夫妻“联名账户”,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都存进这一账户里边,这样可以在基本上保护常处于弱者一方的女性,在财产分割方面有一定的主动权。目前,日本和香港地区都已实行类似的措施。据悉,去年,全国妇联曾就《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广州调研,陈舒就提出了这一建议,得到了全国妇联的认同。
“二奶”财产是否入法保障
“二奶”是近几年来,妇女权益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二奶”的财产权是否应该得到保障这个问题,在调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最大,47.76%的女性表示,“如果是在女方被欺骗等无过错的情况下,应有所保障”,41.63%的女性认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不应该保障”。
民盟中央建议,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纳入法规。如:对于生活有实际困难、无过错的“二奶”的财产权,可以考虑给予适当保障。但是,民盟中央强调,相应的配套举措一定要健全,如界定“无过错”的范畴、如何取证、不同情况下获得财产的比例等。
同样关注妇女权益的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并不认同,陈舒认为,立法对无过错“二奶”的权益目前来讲可行性还不大。这是因为,目前,法律所认可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制,这是法定的财产制,而“二奶”往往是通过约定获得财产,属于约定财产制。在法律上,法定财产制当然要比约定财产制的效力大得多,因此,一旦发生财产纠纷,因为“二奶”关系首先在法律上就不合法,“二奶”常常也就不可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她认为,如果在无过错“二奶”合法权益保护方面有所突破,可能要在约定财产领域,进行较为具体的规定。
平等就业招工广告不得歧视女性
民盟中央的调查数据显示,27.8%的女性表示,自己“周围有女性朋友”有过在应聘中因为性别原因而被拒绝录用的经历,9.74%的女性表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遭遇,12.25%的女性认为在现实中“这种现象很普遍”;10.26%的女性表示,自己曾遇到过因为怀孕或休产假而被单位辞退的事,30.11%的女性表示“周围有女性朋友遇到过”,5.21%的女性认为“这种现象很普遍”。
民盟中央建议,进一步明确就业歧视的范畴和处罚力度,增加“不得在招聘广告中出现‘男性优先’、‘只限男性’等”规定,明确性别歧视与否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男女公务员应同龄退休
而全国政协委员王淑贤则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全国政协发言中则提出,女公务员们与男性具有同样的学历、能力和健康,却仅仅因为性别就要提前五年退出职场,她们更感到一种不公平。她表示,关于男女公务员是否同龄退休问题,关系重大。正在制定中的《公务员法》,希望多听听女性的声音,多听听妇女组织的意见,公正体现不同性别的利益诉求。
家庭暴力精神折磨也算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去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的家庭暴力,而其中的95%以上是丈夫对妻子的暴力。
在民盟中央的调查中,其中认为应该“明确家庭暴力的范畴以及对实施家庭暴力者的处罚”,占60.72%。
全国政协委员蔡玲、王少阶在联名发言时表示,对于家庭暴力,必须进行早期干预,而早期干预就要有一个庇护所,要以社区为单位,建一批“受伤女性庇护所”。庇护所不仅要将受侵害的妇女“隔离”起来,还要有心理辅导、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工作。(何雪峰魏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