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妇女陈某离婚不成将丈夫残忍杀害被判死刑
时报讯 (记者 黄珊 李朝涛 黄巢雁 黄云华) 婚姻不幸又遭遇家庭暴力,梅州兴宁妇女陈某娟最终举起屠刀,砍下丈夫的脑袋,并将其尸体大卸六块泄愤。昨日,梅州中院一审判处陈某娟和帮忙毁尸的兄长故意杀人罪成立,分别判处死刑和8年有期徒刑。
家庭主妇陈某娟今年46岁,因与丈夫阿文感情不和,多次提出离婚,但阿文一直不同意。夫妻俩常为琐事争吵,阿文多次对妻子施以拳脚。身心受创的陈某娟对丈夫愈来愈恨,最终起了谋杀亲夫的念头。
去年10月10日晚7时许,陈某娟到药店买来一瓶约100粒的安定片,回家后将药片研磨成粉伺机使用。同月12日晚,陈某娟将安定片粉末倒进阿文喝的凉茶中,阿文喝下后便呼呼大睡。
趁丈夫熟睡,陈某娟抡起一个木柄手榴弹朝丈夫的头部、脸部连砸数下,阿文因剧痛晕厥过去。陈某娟以为丈夫已被砸死,慌忙喊来哥哥陈某城帮忙处理尸体。此时,尚未死亡的阿文突然苏醒,大声呼救,引起邻居怀疑并报警。陈某娟担心事情败露,便与兄长一起,残忍地用菜刀将阿文的脑袋砍下,再将尸体大卸六块。然而,两兄妹还没来得及清理现场,即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昨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陈某娟及其哥哥陈某城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娟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兄获判有期徒刑8年;法院同时判决陈某城赔偿阿文的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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