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公务员加薪问题今后应纳入人大财政预算的审议中,将其制度化、规范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时,提出这样的建议。
公务员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但却不是一个高收入群体,长期以来工薪较低。1993年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后,国家先后多次对公务员加薪,一方面提高了公务员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增强了国家行政机关的人才竞争力。
北京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教授刘凯欣代表认为,公务员加薪应掌握好时机,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加薪的前提必须是国民收入普遍有显著提高,并且公务员为公众提供了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他同时建议对公务员加薪问题最好能够制度化,机制要合理,收入要透明、公平。
一些代表提出,给公务员加薪应该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不必“一刀切”。因为各地公务员收入差别较大,大城市公务员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而内地一些基层尤其是乡镇的普通公务员,拿的工资却达不到当地中等收入水平。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因当地财政困难,大多只发固定工资,甚至拖欠,对他们可以适当考虑区别对待。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认为,整体性地给公务员加薪,应通过人大审议,在每年的财政预算报告中,应明确提出是否要给公务员加薪以及加薪在财政预算中所占比例,这样就可以使公务员加薪更具透明性。
他还建议,可制定长期、短期的公务员加薪计划,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起草草案,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执行。地方人大可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办法。此外,公务员加薪要坚持“适时、适度、适当”的原则,以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依据,科学、合理、协调地进行公务员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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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地区津贴应全国统一
代表认为有必要进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改革
据新华社电“自从1993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在统一制定工资标准的同时,开始建立了地区津贴制度。但从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规范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之间在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混乱现象。”正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孙继业委员表示。
地区津贴存在差异
据了解,沿海和西部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可达3000多元,在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由于工作部门和单位不同,收入差距也很大,有的差2至3倍。
孙继业委员说:“由于国家至今没有出台统一的津贴指导政策,各省市区和地区各部门之间补贴差距较大,行政权力大的部门收入明显高于行政权力小的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引起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不平衡。”
“阳光工程”值得推广
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济南等城市先后实行了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统一发放改革,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被群众誉为“阳光福利”“阳光工程”或“阳光收入”,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孙继业委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在进一步总结各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在全国改革的进程和推广的步伐。
“截至目前,对于公务员的津贴制度和统发改革,全国还没有制定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各地自行其是,标准不一,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孙继业委员表示。
全国统一势在必行
孙继业委员表示,各地经济发展不一,虽然不能搞平均主义,但同是国家公务员,也不能天壤之别。“国家应在各地福利改革方兴未艾之时,防患于未然,尽快制定统一的规范指导意见,防止改革变味走样。”
徐颂陶委员建议,把工资制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水平,作为实施公务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出台。“建议充分做好酝酿和准备工作,同时积极着手完善和规范津贴补贴制度,一旦时机成熟,就下决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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