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的财产权理当得到保护
此次两会,有部门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修改和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建议”的提案,其中涉及到了保护“无过错二奶”的财产权的话题。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
对于提案中的观点,笔者是赞同的:我们不能用道德评判代替法律思考,二奶的正当权益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奶财产转移的起因也许是不道德的,但是只要其经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权利的转移符合于法律规则,法律就应该对这样的权利进行保护。在法治国家中,法律的价值高于任何价值,以道德的理由否定二奶的正当权利,并不会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只会对法律造成最严重的伤害。
曾经有这么一个案件,一名男子包了一名二奶后,购买了一个房子给二奶,尔后将二奶玩腻后,一脚蹬开二奶,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二奶返还房产,而我们的人民法院居然认定这样的赠与不合法,支持了男子的要求。在这里为了惩罚二奶的不道德,法律保护了更不道德、更无诚信的男子的权利,我们自以为通过法律实现了正义,但是我们却事实上助纣为虐。
任何人的权利都是值得尊重的。二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对此很多人都应承担责任,我们为何要将二奶现象的所有的苦果,由那些不幸做了二奶的人来承担呢,而那些同样对产生这样现象负有责任的人却逍遥法外呢?和很多人一样,二奶们有着缺点,但是在法律关系中,她们也有着值得保护的利益,也有权要求社会与他人尊重她们合理的诉求。
有人认为不保护二奶的财产权,是为了妇女权益。诚然,那些居家的妇女,在丈夫包了二奶后是不幸的,令人同情。但这样的同情不应当完全建筑在对于二奶的惩罚上:毕竟首先背叛妻子的是其丈夫,保护妻子的权益,完全可以通过让丈夫承担家庭责任来成就。再说,同为女性,保护妇女的权益,当然应当包括保护那些二奶们的正当权益。
保护二奶的财产并不是鼓励不道德,而是说在法律的架构内,任何人的正当权益都应当得到保护。其实保护二奶的财产权,不仅是对于法律的尊重,也是对于人格的尊重:承认每个人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邹云翔 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