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0日电(记者王世焕、储国强、边江)记者采访发现,在已查处的高校系统腐败案件中不少都是窝案、串案。有关人士分析,高校领导腐败许多都是“扎堆腐败”,集体腐败成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一个新特点。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杨志明说,在高校职务犯罪的人员中,多为院校长、党总支书记,主管基建的副院校长或财务处长或是学院系、部门负责人,他们都曾有过突出的业绩,但在事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或将要退休的时候,落入犯罪的泥潭。在作案过程中,院长、副院长或处长、副处长就同一基建工程受贿,或主管与会计、出纳共同参与、集体谋划已较为普遍。
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28起涉及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中,其中21起是窝案、串案,占查处案件总数的75%,真的是“查处一起,引出一串,牵出一窝”。以原陕西经贸学院的经济犯罪案件为例,此案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涉案人员达33人,其中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12人,是陕西省高校涉案人员最多的经济窝案。
2003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查办的西安石油大学窝案涉及4案6人,其中一名副院长受贿3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去年上半年,陕西查处的陕西石油化工学校受贿案,领导班子中有4人被捕;西北政法学院基建处4名处级干部被司法部门立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稀贵金属研究所3位所长因贪污问题被立案审查。
四川某高校2004年的“教材腐败系列案”也是这样。小小的教材科,上至科长,下到普通职工,几乎被“一网打尽”。前任科长落马,继任科长又倒下。
据检察机关分析,高校内部的这种“扎堆腐败”,腐败分子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关系,形成一定范围内法治的死角,加大了查处难度。但一旦这个“死角”被撕开一个缝隙,查到一个腐败分子,其他参与腐败者很快也会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