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3月10日电(记者王世焕、储国强、边江)高校中少数害群之马的腐败行径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如何有效遏制和预防高校领导职务犯罪是当前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一些司法界、教育界的人士认为,对高校领导腐败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制度、监督、预防和打击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一些高校领导及基建、设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贪污、受贿之所以能屡屡得手,与这些院校管理制度建设滞后、针对性不强有直接的关系。完善制度建设成为高校反腐的当务之急。有鉴于此,陕西省教育部门去年已初步形成了《高等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督促一些学校建立完善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执行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学校财务决算等制度。
一些司法界人士建议,当前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机制,把腐败的欲望和动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软性教育的常规性,通过正反面典型,教育领导干部惜权、慎权。针对领导干部的思想变化和心理特点,调整教育内容、手段和方式,结合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思想教育提前介入制度,把遏制腐败意识作为首道防线。
陕西省委常委、省教育工委书记郭永平说,对高校党政“一把手”应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要犯错误。尤其要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通过校务公开,加强对学校“一把手”的监督,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监督,特别对基建、产业、后勤、物资采购等问题易发部门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相互联动,确保预防机制起作用。纪检部门要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特点与规律,制定治理的措施和对策;检察机关应加大查办案件和打击力度,既要打击高校腐败,又要严肃惩处行贿行为,在社会上形成对犯罪的威慑力;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筑单位廉洁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并逐步引入“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高校领导置于同级党委的监督、管理之下,约束和规范其行为和权力运作,并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合作,了解和掌握高校领导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精神状态,研究分析行业、系统职务犯罪的状况,提出治理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