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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石案开庭,鸳鸯嫌犯不认罪 主犯提出“独特”理论(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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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彭信琼)坚石房地产诈骗案主犯于波和他的女友蔡敏昨天在市一中院受审。在法庭上,面对厚达1米多高的诉讼材料,于波提出一套“独特”的企业经营理论,进行辩护。
于波及其女友蔡敏出庭受审。通讯员 王文波/摄
于波系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他的女友蔡敏担任公司的出纳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分别指控两人犯有合同诈骗罪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指控的主要事实是:于波、蔡敏伙同他人,于2003年6月至11月,在经营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高价租入房屋,仅向房主支付少量房租,再以低于租入价出租房屋,而向房客收取多月房租的手段,诱骗房主和房客吴某等552人次,分别与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421万余元。于波、蔡敏作案后携款潜逃,后被查获归案。
“这些指控与事实不符。”于波在法庭上一口咬定检察院的指控与事实不符。他承认,确实存在“高进低出”的情况,但他表示,自己的企业经营理念是“高进低出”,而且并不意味着一定赔钱,可以通过对房屋进行装修、购买日常使用的家具和电器等赚取其他利润;也可以暂时低价出租一部分房屋期待日后的升值;或者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再将房屋出租,以租养房等。
蔡敏对检察院指控她与于波合谋诈骗的事实也予以否认。
因案情复杂,尤其是证人证言多达500余份,庭审只进行了法庭调查和十余份证人证言的举证质证,法官宣布将择日另行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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