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忽视了城市少数民族 ──全国政协委员马玉祥建议制定《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
“就拿吃饭来说,我是回族,有时出差在许多大城市都找不到清真饭馆。
即使有,也是大饭店,很少有适合老百姓的馆子。
”全国政协委员马玉祥说,少数民族在城市生活中,由于饮食起居、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同其他民族有一定区别,他们的一些合法权益往往被忽视甚至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在这次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身为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的马玉祥委员为此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以保障3000多万散居少数民族人口的合法权益。
马玉祥委员进一步解释说,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大量外来人口拥入城市,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逐步融入大中城市,城市民族结构和比例正在出现新的变化,城市世居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小聚居”格局随着旧城改造和拆迁等原因而被打破,出现了散居化的趋势,呈现出城市外来少数民族、多宗教和多元化的并存、冲撞与相互融合的新情况和新特点。马玉祥说,协调和维护城市民族关系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应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维护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基石,那么《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则是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书。
”马玉祥建议,国家应尽快制定《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同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加强地方立法,制定一些符合散居少数民族实际的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