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何进朝) 一个融安女子爱上了年纪比她小的吸毒男青年,为了维持两人的恋爱关系,她一再帮忙贩卖毒品,结果非但没有换来爱情的幸福,反而误入歧途,越陷越深,最终触犯了刑律。近日,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该女子李小芳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男友李洪洁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李原来是融安县潭头乡的农民,几年前来到柳州打工,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比她小5岁的男青年李洪洁,不久,两人关系迅速升温。但是,李很快发现其男友竟然是个“瘾君子”,而身陷情网的她却难以自拨,甚至其家人获悉李洪洁的情况后,极力反对两人交往,并多次催促李回家,李也置之不理。据李供述,每次看到男友吸毒后一脸疲倦的样子,她都不忍心离开。同时,因害怕过多干涉男友的事情而导致两人分手,李竟然承担起替男友“销售”海洛因的任务。
2004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期间,李洪洁先后两次将毒品海洛因交由李小芳拿到柳州市窑埠菜市,卖给吸毒人员李某,每次贩毒一小管0.01克,共获毒资24元及用于抵毒资的小灵通一部。
2004年10月19日,李洪洁又将两小管约0.02克的毒品海洛因交由李携带,两人同到窑埠菜市贩卖给吸毒人员“阿丽”时,被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赶到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