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杨步月、吕雪莉)“两高”报告均提及西部和落后地区基层司法机关存在人才“断层”问题,其实这个问题非常严重。李玉兰代表说,在青海省青南地区的16个基层法院中,法官人数在20人以下的有3个;10人至19人的有3个;6人至9人的有6个;其他4个法院的法官人数在5人以下。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上级法院如发回重审,需另行组成合议庭,法官人数如低于6人,将无法审理案件。
李玉兰说,在全国司法统一考试中,西部边远地区能够取得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有限。1995年至1999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4次初任法官资格考试中,青海省青南地区法院只有49人通过。2002年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青南地区连续3年无一人通过,青海全省也只有18人通过。
云南省的情况也很突出。人大代表反映,云南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通过率仅为10%,一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法官队伍“青黄不接”,司法工作面临严重困难。
与此同时,西部边远地区法院法官的老年化现象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李玉兰代表以青海为例说,玉树地区最近5年间共减少法官28名,平均每年减少5.6人;果洛地区按退休年龄计算,4年内将有16.4%的法官退休。照此下去,几年后青南地区的法官队伍状况将更加令人担忧。
“青海有一个县只有3名法官,这与形势要求和所承担的任务很不协调,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应学证实了代表的说法。
人大代表认为,要高度重视对西部边远地区法官的培养,加强培训工作,让西部的人才到东部发达地区学习,将东部的人才请进来传授经验;同时,要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完善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此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在制度方面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