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垄断一货运线路的经营权,两名幕后老板竟找打手威吓竞争对手,最终使一人重伤致死。3月9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这一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涉案主犯钟世辉、储进以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6名被告人被判3—8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陈兴刚因还涉嫌故意杀人,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各被告人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相应的民事赔偿。
为垄断成都到河北白沟货运线路的经营权,被告人储进要求被告人董广陵帮忙找人威吓竞争对手,并承诺事成后分享利润。董遂将被告人钟世辉介绍给储认识,储承诺给钟好处,要求钟出面招募人手以威胁教训竞争对手,将其他人挤出该线路的货运市场,并安排被告人林颜武、刘廷伟负责指认。2003年11月 17日9时30分,钟带领被告人陈兴刚、林冬、瞿建及汤桂强(另处)到成都火车北站市场停车场入口处,经林、刘指认,对正在停车的被害人袁正伟(化名)进行殴打,林冬持刀向袁背部、腰部等处连刺数刀,致其轻伤。同年12月9日,储进叫钟世辉带人去教训许宏(化名),次日8时,钟带领陈兴刚、林冬、瞿建、黄智发及汤桂强、彭代国(另处)驾车前往五块石摩配市场货运部门口,经刘廷伟指认,陈等6人围住许及其同伴殴打。汤、陈还持猎刀刺中许宏腹部、臀部。后许宏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此外, 2002年 1月11日15时,陈兴刚伙同彭代国、“中华”“棒子骨”(均另处)在成都市槐树店路驾驶员城(现更名为四川宏盛物流中心)内,以串货为由与唐兴宇(化名)发生纠纷,4人遂殴打唐,其间陈兴刚持随身携带的猎刀刺中被害人唐兴宇胸部,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储进等9人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持刀殴打袁正伟、许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储进、钟世辉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是主犯,其余被告人是从犯。陈兴刚持刀刺杀唐兴宇致其死亡的行为还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遂根据各被告人的依法从重或从轻等情节,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陈兴刚、储进、钟世辉、黄智发、瞿建、董广陵等 6被告人当庭明确表示要上诉。
(王鑫成兴驰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