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吕诺、朱建军、吕雪莉)“我们现在实行的统计法是20多年前颁布实施的,还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色彩,对违法统计的约束和制裁力偏弱。要遏制统计数据注水,必须修改和完善统计法。”针对地方GDP注水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黄泰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黄泰康说:“发生GDP注水现象,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统计体制下,政府统计工作的抗干扰能力不强,统计数据由地方统计部门搜集和汇总上报,地方统计部门的干部主要由地方管理,经费也主要依赖地方;更重要的原因是与统计法本身不够完善有关。”
据了解,现行的统计法是1983年颁布、1984年正式实施的。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但是,现行统计法还是没有完全脱离计划经济时期的框框,不能完全适应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应该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黄泰康举例说,法律中对保障政府统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工作效率的规定不足,缺乏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义务和开展普查的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保障政府统计活动的经费等。
“建议进一步完善统计法,使其真正发挥遏制统计‘注水’的核心作用。”黄泰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