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占全世界的五分之一,占我国总人口的10.2%,并正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随着独生子女的比例不断扩大,一对夫妻赡养两对老人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子女工作繁忙、无儿无女等方面的原因,越来越多的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据了解,“空巢老人”目前在全国至少达2360多万。包括“空巢老人”在内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信息时报》2005-3-10)
我国新一届政府领导提出了构筑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战略方针,两会部分委员提出的“社会化养老”,其实已是构筑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环。毫无疑义,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其中关注日益突出的社会养老问题,便成了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
首先,社会化养老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求职就业的压力和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独生子女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来自社会和家庭两方面的压力如果得不到合理缓解和妥善解决,将会给家庭和社会和睦带来冲击和挑战,容易酿成心理疾病,甚至影响到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这对构筑和谐社会无疑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
其次,社会化养老是社会保障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和考虑与国际接轨,传统的“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养老方式就会渐渐被“以国家和社会养老为主”的模式和方式所替代。尽管现阶段,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实施社会化养老的能力和条件,但我们完全可以从政策、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入手,通过政府补贴、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收入保障,通过划拨场地,免收税费、无息贷款等政策来调整和扶持社会养老组织、团体和公益行为,引导全社会来关注和解决“空巢老人”的问题,多渠道、多形式地鼓励全社会或个人出资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院、养老公寓、老年生活中心,以满足老人的多种需求。逐步推广、改进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和制度,最终实现面向社会所有老人的社会化养老体制,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支持和保障。
此外,养老社会化将带动一系列与家政服务等相关产业的兴起,创造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对于合理化配置社会各种资源,缓解市场劳动力需求与就业之间的供需矛盾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并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稿源:红网)(作者:冀卫军)(编辑:潇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