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三月十二日电 (记者 黄少华) 香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晚在此间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至香港新的行政长官补选产生前,选举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他说,香港行政长官职位于今天出缺,出缺日之后的第一百二十日为七月十日,是星期日,因此行政长官选举会在该日举行。
他说,从现在至四月中为第一个阶段。这期间,选举事务处会进行有关编制和发表选举委员会临时委员登记册的工作,并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前期准备。他透露,根据现有资料,选举委员会现时共有三十三个席位出现空缺,分布于十七个界别分组。选举事务处于未来数天内会进一步核实这些数字。
第二阶段为四月中至五月,在这期间选举事务处会安排选举委员会补充提名及补选,完成界别分组补选确定选举委员会八百人的正式委员登记册。考虑到补选前所需进行的法定程序,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补选的投票日大约会在五月初。法例规定了界别分组补选的提名期将不少于七天,而拉票期则不少于十二天。
第三个阶段为六、七月间,这期间将进行与行政长官选举有关的安排。林瑞麟说,根据法例,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期将不少于十四天,而拉票期则不少于十二天。
他说,选举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事务处会即时开始为选举进行筹备工作,包括预备发表选举委员会临时委员登记册、制定点票安排,和安排所需的票站和人手等。有关详情待拟定后会作出公布。
林瑞麟表示,一如以往,选举管理委员会将与有关部门着手,依据法例所规定的步骤和时限安排选举的进行,并确保选举是公开、公平及诚实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