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上,关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比例失调问题引起了政协委员们的强烈关注。其突出的比例失调现象是:男女比例为120:100,媳妇越来越难找;师生比例是1:20,师资总量严重不足;城乡收入差距是3.23:1,高低收入比是2.95:1.(3月7日《北京娱乐信报》)
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而社会各个方面的比例,是衡量社会是否协调发展的一个窗口。比例失调,实际上意味着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偏差。这种结构性偏差往往体现在少数群体的利益得不到维护,直接后果是:可能破坏我们良性的社会风气。比如我们鼓励“生男生女都一样”,但仍然出现了男女比例失调的现状;我们鼓励“勤劳致富”,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这种状况如果不及时扭转,可能会使社会风气下滑,也可能会使一些人放弃美好的道德情操,转而寻找违背理性和法治的“捷径”。
比例失调会导致社会心态失衡,进而可能会使仇富等报复社会的想法增多,犯罪率上升。
更严重的是,一旦比例失调到了严重的地步,将导致人心失调。人心思定是稳定的基础。一旦人心动荡,疑虑丛生,那么给整个国家和民族所带来的直接损害将无法预计。
历史以数字的形式,真实地将今天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展示在我们面前,这让我们感到庆幸。
客观地说,任何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一定的比例失调问题,这些比例究竟在什么范围内是可以容忍的,究竟哪些比例失调是破坏性的,哪些比例失调需要首先处理,不仅需要来自两会的关注,更需要执政部门的深入思考和对公众的及时表达。
□周宽一(北京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