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董伟)3月10日12时,是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提交截止时间。据有关负责人透露,自1983年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实行代表提出议案制度以来,这是议案首次全部符合规范要求的一次。
据介绍,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九届五次、十届一次、十届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真正作为议案处理的都远远少于提交数,许多议案被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为例,代表团和联名代表共提交议案1374件,但是最终交由大会主席团审议的只有641件,其余的则作为建议交给各有关部门。而本次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没有一件被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过去,有些议案只是为了凑够法定人数,签名人甚至不知道议案内容。今年大会主席团则建议领衔代表在广泛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注意区分议案和建议的不同。在会前和会上,领衔代表还要通过各种方式向联名代表介绍议案情况,从而保证所提议案是全体联名代表的心声。另外,由于有些代表团人数较少,跨团联名相当普遍。
今年代表团和联名代表提出的议案高达991件,全部是法律案,超过5成的法律案附有法律草案文本,议案中406件提出的51个立法项目,涉及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5年立法计划内的项目。
据悉,今年提交的议案按照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分成7大类,其中行政法类316件高居榜首,经济法类237件次之,第三是社会法类128件。据悉,由于去年发生诸如阜阳劣质奶粉案、广州假酒案等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成为今年议案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