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江俊) 昨日,省工商局发布“3·15”第三号消费警示称,最近省工商局在成都、绵阳、南充等地对经销的桶装矿泉水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37家经销企业经销的39个批次桶装矿泉水,经检测,合格的有14个批次,合格率为35.9%;不合格的有25个批次,不合格率为64.1%。从抽查情况看,矿泉水生物污染情况较为严重,矿泉水特有的特征指标合格率低。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细菌总数超标严重。如标称“四川绵竹古龙洞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妃牌”矿泉水、标称“绵阳市沁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沁源”天然优质小苏打矿泉水等。
二是特征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偏硅酸、锶不合格,有13个批次不合格,其中有5个批次特征指标均不达标,不能称之为矿泉水。如:标称“南充市八字岩矿泉水厂”生产的“青龙山泉”;标称“川北医学院·四川南充白云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云”牌“白云矿泉”;标称“四川佳泉矿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佳泉”牌、“微笑”牌“天然优质矿泉水”;标称“四川阿坝州汶川卧龙圣泉水业”生产的“羌笛”牌“卧龙山泉”。
三是标签内容不规范。主要是不按照规定标示特征指标、微量成分、水源地等。
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矿泉水时应该注意:一要正确区分和选择“矿泉水”与“山泉水”。凡是标执行标准GB8573的一定是矿泉水,并且标签上还要标示特征指标(如锶、偏硅酸等)和签订文号等;二是要认真选择供水商和生产商(规模、质量)、仔细检查桶身上标示的生产日期,保证使用中明显牢固。使用的桶应该透明度好,白色或蓝色,表层光滑;三是水桶开封后,应该尽快使用(一周为好),避免暴晒,注意饮水机的二次污染,定期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