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未成年人失足犯罪,社会相关方面理应尽力予以教育改造,帮助其转化思想,重新做人。但记者最近从宁夏未成年犯管教所了解到,该所近30%的未成年犯长期得不到家庭及亲人的关心与帮教。
少年犯W,父母离异后被打发到爷爷奶奶处,父母组建的新家也不接纳,他便与一些社会小流氓混在了一起,直至因盗窃而被判刑。进管教所近三年了,父母没来看过他,导致其对父母和社会产生仇恨心理,为教育改造平添了许多困难。少年犯L,3岁时被人贩子拐到南京,10年后他千辛万苦回到银川,几经周折找到了亲生父母,没想到,已离异的父母谁也不管他。犯事入狱后管教人员曾两次领着他找其父母,他也非常希望父母能来看他,可服刑三四年了,亲生父母没来过。另一少年犯服刑4年多,其父亲只来过一次。父亲看他后,他变得开朗了,活儿也干得非常好,可后来,因其父亲及家人再没来看他,情绪逐渐低落,又变得十分孤僻、自卑。
据管教人员讲,现在对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改造注重人性化,所以,每半月就有一次接待日。通过经常性的探望和送些私人用品,以及在探望过程中的开导、鼓励,可以有效促进服刑人员的转化。可有一些服刑人员,家里很少来人看,有的干脆不来。管教人员在工作中感觉到,经常来看看的亲情帮教,不但能在生活上给服刑人员带来关怀,更有利于触动服刑人员的心灵与情感,能取得明显而独特的帮教效果。经常能得到父母和亲人探望的服刑人员,一般情绪稳定,教育改造起来较顺利。而那些没亲人来探望的人,特别是家里人有意不来探望的,教育改造起来困难得多。为此,他们曾打电话、写信,多方动员那些不来探望的父母,可收效不大。究其原因,有些是被自己的孩子“伤透了心”,而大部分是离异后组建了新的家庭,怕因关注孩子而影响现在的家庭生活。
管教人员认为,尽管这些青少年危害过社会,有的还劣迹斑斑,但毕竟年龄尚小,只要多方努力,互相配合,就有改造好的希望。至于那些怕影响家庭而逃避社会责任和抛却亲情的父母,其行为都很不应该。(本报记者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