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G7改革派和中国足协就足球改革对立最激烈的时候,张曙光、徐明、张海等人曾经提出过《体育法》已经不符合“十六大”精神,没有体现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没有体现体育产业化趋势等概念,希望修改《体育法》,并就此请专家做了研讨。
但是在“两会”真的召开后,这股希望修改《体育法》的热潮却似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记者就此对一些与修改《体育法》有关的人士进行了采访。
张曙光:
体育要搞产业化
张曙光,辽宁中誉俱乐部董事长,博士。他对《体育法》的弊端和修改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
“修改《体育法》需要解决三个课题。”张曙光说,“一是以往的《体育法》把体育当作一项事业而非产业来管,但是足球、篮球、乒乓球、围棋都已经进入了市场,竞技体育走产业化道路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所以现在的《体育法》已经和实际脱节了。
“二是《体育法》关于很多问题的表述上界模糊,比如体育和足球的问题,归根到底足球是一个体制问题,但体制需要有法律来规范,只有修改了法律,才能推动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发展。体育产业在欧美国家都是排名前10位的重要产业之一,现在中国的体育也是在朝这个趋势发展。
“第三就涉及到了一个投资主体的权益问题,我们这些俱乐部投资了足球,就需要政府保护我们的利益,不能朝令夕改。这是管理规范的问题。
“体育法的完善还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努力,一是体育总局要组织专家进行探讨,找出弊端;二是全国人大组织安排修改程序;三是从业人员提出好的建议。”
在此次人代会前,要求体育改革的俱乐部没有组织人进行呼吁和提出修改要求,对此,张曙光说:“我们事先了解了一下,听说体育总局自己提了一个提案希望探讨和修改《体育法》。但是由于全国人大没有把《体育法》的修改排进今年的日程,所以只能推迟,据说明年也就是2006年应该有一个说法。”
常金月:
足球乱得还不够 《体育法》的改革需要慎重
常金月,山东省乒协副主席,山东省人大代表。他在2004年的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国有资产应当退出足球,发动民营企业投资足球》的“国退民进”提案,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也因此创造了一天接待8家媒体的纪录。上周四晚上,记者在北京新大都酒店再次见到了常金月,请他就足球改革以及体育改革的话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您去年的提案最后得到有关部门的回应了吗?
常金月:国家体育总局给我发了一个回函,说“现在体育作为一个文化公益事业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赞助,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有这个资金,愿意回报社会,我们都欢迎”,仅此而已。
记者:您今年没有再提足球的提案是不是因为去年的提案没有达到目的呢?
常金月:我觉得我的提案还是达到目的了,至少引起了社会的讨论和舆论的革命,而且从去年的情况你也可以看出,国有资产确实在逐渐退出足球,现在只有北京、天津、山东和上海SVA还是国有企业,中远、颐中都退了。另外球员的薪水不是也降下来了吗?这就有利于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介入。
记者:去年足球的混乱情况您了解吗?
常金月:我当然知道,我觉得这样的乱很正常,有问题才混乱,我们揭露的也是这样的问题,赌球、假球、黑哨、高薪、不作为,不就是这些问题在扰乱中国足球吗?我觉得乱得还不够,乱大了,治理的迫切性也就更强烈了。
记者:对于阎世铎的职务变动您怎么看?
常金月:调整阎世铎是正常的,他后期没有什么业绩,而且从职务级别上看,他也没有被降职。不过足球现在是在变革时期,他也很难,现在足球还有很多计划经济的体制残余,他也无法突破。
记者:去年G7足球俱乐部改革派开了很多会要解决体制问题,特别是修改《体育法》里的一些不符合“十六大”精神的东西,搞管办分离、政企分开、体育产业化。但是在真正开人大后却没有看到有这样的提案,您怎么看?
常金月:我觉得可能是为了搞2008年奥运会,很多事情必须服从这个大方向,所以在这个时候改变一些东西需要慎重。不过我觉得最终还是要改的,要进行一些探讨。我觉得现在人民对于足球已经很淡薄了,这样下去足球会自己毁了自己。任何一个运动都有高峰和低谷,特别是我们的足球没有底子,不像乒乓球,有这么好的群众基础。
尹明善:
《体育法》亟待修改
尹明善,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是14家中超俱乐部老总在两会中的惟一一名代表。
尹明善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体育法》已经颁布10年了,确实有修改的必要,需要专家和体育行业人士一起发起探讨。这次政协会议上没有提出关于体育产业化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反分裂国家法》是这次会议的主流,代表们的主要精力都在那里。不过我个人认为,《体育法》的修改确实已经刻不容缓了。”
王玉梅:
我已递交过提案
王玉梅,北京市人大代表,中信国安公司法律顾问,曾经代表国安俱乐部参加香河中超常委会,对于中国足协规章制度的法律化,有一定的研究和见解。
王玉梅对记者说:“人大的立法和修法是有一定的程序时间表的。比如在一个5年计划里,最迫切的是制定什么法律、组织研究修改什么法律。现在最主要的是《物权法》的制定,所以《体育法》的修改现在还没有正式排到日程上来。”
“不过,在今年1月北京市人大开会的时候,我和十几名人大代表就《体育法》的修改问题递交了提案,我们知道这个提案不可能在北京市人大解决,因为《体育法》是大法,要全国人大来组织进行审议。”本版撰文/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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