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杨毅 马泽)从现在开始,交管部门将在60条道路或路段重点治理7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重点治理的60条道路为:和平区的南京路、鞍山道、西康路、新兴路、成都道、曲阜道、河北路、福安街、荣业街、气象台路;河东区的十一经路、六纬路、津塘路、小卫国道、程林庄路、天山路、卫国道、东兴路、五号路、新开路;河西区的友谊北路、永安道、围堤道的大沽南路至广东路、乐园道的广东路至越秀路、吴家窑大街、友谊路的中环线至宾水道、解放南路的大沽南路至沅江道、郁江道的解放南路至洞庭路、解放南路的琼州道至湘江道、广东路的中环线至乐园道;河北区的律纬路、昆纬路、狮子林大街、胜利路、金钟河大街、王串场一号路、南口路、普济河道、三经路、海河东路;南开区的南京路的海光寺至三马路转盘、南门外大街的海光寺至南门、卫津路的海光寺至八里台立交桥、复康路的八里台立交桥至王顶堤立交桥、东马路的东北角至东南角、北马路的东北角至北门、红旗路的鞍山西道环岛至王顶堤立交桥、黄河道的红旗路至黄河道桥、长江道的红旗路至青年路桥、华苑路的宾西道至华苑东路口;红桥区的金钟桥大街、河北大街、北门外大街、芥园道、红旗路、西青道(东侧)、勤俭道、光荣道、一号路、本溪路。
7种违法停车为:驾驶人不在现场的4种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即市区主干道车行道停放车辆,特别是逆向停放;距违法停车地点500米内设有存车场;3米以下人行道或占用盲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停车不入位;非机动车3种违法停车行为,即超市、商场等门前设有非机动车存车场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行道停放妨碍车辆通行;人行道、公共广场停放车辆严重妨碍行人通行。
对以上交通违法机动车,交管部门将粘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处200元罚款;非机动车当场清理,拖离现场,并处5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