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的形势,日益开放的中国应该更加切实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海外投资者的权益,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投资环境。
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强调法律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政策一旦制定,要保证它的一致性、连贯性和衔接性,否则,会让投资商无所适从,不敢做事。
中国要和国际接轨,要成为国际市场中有序健康的一部分,首先就要建立一个法制的政府,并且要树立法制政府的威望。目前社会的主旋律是和谐,各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是如何营造和谐。这是社会的进步,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趋势。同时,中国的大门已经敞开,中国机遇已经成为世界的机遇,各种投资会接踵涌来,投资的方式更加复杂,对投资环境和应急处理能力的要求更高了。
其次,在营造和谐方面,除政策的稳定、法制的健全之外,政府的作用也不可忽视。对投资者所遇到的问题,政府应该在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予以迅速的协调、沟通,保证合法投资行为的顺利和信心。对具体问题,应该创建权威的评估机制,强化应急反应,迅速地予以有效评估,并确保评估的法律效力。对别有用心和用心不良的恶意行为,要迅速有效地发挥法律的严肃性,快速坚决地采取有效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新的形势下为全世界的投资者营造出宽松、安全、和谐的投资环境,才能有效地保证中国在这次机遇面前获得长足发展。
最后,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也是良好投资环境和建设和谐稳定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加强新闻监督立法,规范媒体自身的行为,有效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媒体监督在西方被称为继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之后的“第四种权力”,足见其影响之广,作用之大。媒体虽有监督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不能滥用。规范媒体自身的行为,主要就是针对监督不到位与滥用监督权而言的。媒体监督要注意提高自身的监督水平,提高媒体的职业化程度,提高媒体工作者的素质,树立自身良好的法律意识。媒体监督应当在遵循新闻自由的同时,遵循客观真实、公正报道原则,媒体应明确自己的监督目的,不过分渲染炒作,不追求猎奇。
正确行使监督权,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服务,是新闻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