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满两年方能就近入学
本报讯 记者王倩、通讯员杨祖定报道:广州市荔湾区2005年小学招生要求,对于拥有地段户口的新住户、租住户、二手楼业主子女,必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满2年,不满2年的住户将接受区属学校统筹安排学位。这是记者昨天从荔湾区教育局在万佳广场举行的义务教育咨询活动中了解到的。
不满两年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荔湾区200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南》,5月14、15、16日3天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间,今年仍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人户一致”(地段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下,小学招生放宽了对租住户和二手楼业主子女的限制,但荔湾区仍要求此二者与新住户子女必须在户口所在的居住地居住满2年,不满2年的住户将接受区属学校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登记先粗划再细分
荔湾区教育局小教科容颖瑶告诉记者,为尽量避免“空挂户”(地段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投机挤占“人户一致”的地段生名额,荔湾区实行了与其他各区不同的招生登记办法,具体为:不以居委会划分在对口的多所学校登记,而是整个行政街道的居民都在指定的一所学校登记,然后由教育局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和学校的调整进行统筹安排。容颖瑶表示,以居委会划分的方法容易使市民产生“在哪里登记就在哪里入学”的错觉,而且容易给投机者较为明确的指引,许多“空挂户”由此产生,在名校附近炒楼,不仅挤占了地段生的名额,还给房地产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先粗划再细分”的方式可减少投机的几率。
小学补助金提高一倍多
为扶助特困家庭的在读中小学生(含中专、中技、中等职业学校),荔湾区教育局本学年提高了助学专项资金,加上广州市提供的补助金,本学年荔湾区的每个特困小学生每学期补助金从95元提高到200元,初中生由160元提高到400元,高中生(含职业高中、中专)从511元提高到900元。(侯颖/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