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出租车窜进深圳抢客,非法营运车和假冒出租车神出鬼没进行非法营运,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提电话,以致险象环生。对这些“野马”怎么管?昨天,出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的主任和委员们在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时,踊跃发言,各抒己见。
“对非法营运者要罚得其倾家荡产”
非出租车冒充出租车从事载客业务,非营运车从事非法营运,这长期困扰着我市的出租车行业,其性质十分恶劣,危害极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少于3000辆,且以私家车居多,假冒出租车也有数百辆。这些车辆不仅抢夺了大量的客源,直接侵害了合法出租车的权益,而且由于它们逃避税费,更破坏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委员们认为,应加大处罚力度。翁伟芳委员说:“对非法营运车要罚得其倾家荡产!”
“外地出租车完全可以管住”
由于我市出租车客源充足,利润丰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地出租车进入我市从事驻点经营活动。据稽查统计,不仅邻近的东莞、广州、惠州和珠海等地的出租车在我市范围内经营,甚至离我市较远的韶关、湛江、汕头和梅县等地的出租车也相继“入侵”,甚至安营扎寨。他们想方设法逃避检查,甚至公然对抗检查,围攻执法人员。
委员们认为,只要法规严密,外地出租车完全可以管住。他们建议,外地出租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空车不得进入特区内;按市政府规定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在市政府规定的场站配载回程乘客;此外,在空车返程中,必须套放“暂停载客”标志,夜间熄灭顶灯。这几条规定将方便交警检查,外地出租车在深营运将无路可走。
“开车打手提电话,该罚”
在我市,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提电话相当普遍,既妨碍驾驶操作,又分散精力,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委员们认为,这种行为应该全面禁止。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明文禁止,香港不久前也通过法案,禁止开车时使用手提电话。不过也有人认为,开车打电话,交警很难发现并认定,法律条文将形同虚设。但大多数委员坚持认为,要立法予以禁止。一方面可以教育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规,对大多数驾驶员起到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可通过电子监控和交警巡查,发现违章行为。此外,一旦发生事故,还可以证实驾驶员在意外发生时接打手提电话,并以之作为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依据。(本报记者方兴业)(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