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香洲区检察院了解到,2月21日报道的香洲区检察院检察官及时防止一起诬告陷害案件有了下文。3月1日,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正式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某百货公司保安经理邵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其执行逮捕。
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去年五六月份以来,珠海某百货商场经常发生盗窃事件。在保安赖某、刘某抓到谭某某扭送到保安室以后,接到报告的保安部经理邵某某随即便赶到了保安室。之后,保安赖某出去保护案发现场,邵某某打开背包找到失主谢某的身份证后,让另一名保安刘某通知失主谢某来认领失物。在开包过程中,邵某发现包里没有财物,而此时保安室里只有他和谭某某。对小偷又痛又恨的邵某某,为实现其所谓的“惩罚和教育小偷”的目的,略通法律的他,掏出自己身上的2000元钱,偷偷地放在了被害人的包里,这样一来刚好达到广东省盗窃犯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追究谭某某的刑事责任。
失主谢某在认领背包时,邵某某偷偷告诉她包内多了2000元钱。在邵某某的授意下,谢某在公安机关作了包内有2000元的虚假陈述,致使谭某某被羁押。后来谢某又在邵某某的要求下辞职离开珠海。可就是这宗“人赃俱获”的铁案,在检察官的细心审查下发现破绽,最终水落石出。“东窗事发”后邵某某非常难过,自以为懂法的他为自己做出了违法的事而后悔不已。(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