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5名被告人,涉嫌绑架、抢劫、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枪支等11项罪名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被称为“广州最大黑帮”案的简竹醒等35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昨日在广州中院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据指控,该团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州提起公诉的第三宗涉黑团伙,是涉案人数最多、武器装备数量最多、犯罪种类最齐全、犯罪性质最恶劣、对社会危害最严重的一个特大黑帮。
据悉,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转移赃物罪等共11项罪名。在法庭上,简竹醒否认了全部指控。
据指控,自1999年开始,简竹醒为了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有组织、有目的地将居住在广州市芳村区的一些游散无业人员发展成为自己的亲信和打手,并通过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扩大组织,非法敛财,称霸一方。在2001年逐步形成以“简老板”为首,以何永新、陈耀安、周兆培、伍竞翔、关日健及关巨华(另案处理)六人为骨干的组织严密、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简竹醒把手枪放在女友的衣柜里保管,结果连累19岁的女友和自己一起坐上被告席。其女友的罪名是私藏手枪而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据指控:该组织操纵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机保段水果批发市场,获取非法高额利润;控制广州市芳村区、白云区及佛山市南海区一带的地下赌场,进行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控制广州市芳村区部分娱乐场所的贩卖毒品活动;干扰广州市芳村区沙洛村的基层选举;操控广州市芳村区龙溪村等地的填土工程;破坏广州市沙洛村的土地招标活动。
为壮大组织实力,该组织先后非法购买了1支折叠式冲锋枪、4支猎枪、6支手枪、30多把刀具等武器,并配备10辆汽车作为作案工具。该组织还以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勒索、聚众斗殴等,制造了一起又一起血腥罪恶。
到去年4月该组织被铲除时,已发展成为以简竹醒为首,以何永新、何景辉、陈耀安、关日健、伍竞翔、周兆培等6人为骨干,装备大量枪支、弹药、刀具等凶器,拥有700余万元非法资金及完整贩毒及地下赌博系统的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集团。
庭审预计持续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