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洋
市民刘某近日向记者反映:自己购物消费时,先后得到两个5分硬币,结果再想把这两个5分硬币花出去的时候,却四处碰壁。
据刘讲,她把两个5分硬币合成1角钱,在一家快餐店消费付钱时,这两个5分硬币却被收银员退了回来,并告诉她:零钱,不收。
接下来,刘某又揣着这两个5分硬币逛早市,先后遭到了卖菜的、卖鲜奶的和卖报纸摊主的拒收,各摊主拒收的理由基本是,现在都只收角钱了。有的摊主甚至还说,这样的零钱已不流通了。
记者为核实此现象,拿着两个5分硬币在友谊路上的一家超市消费时,收银员明确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抹零了,所以不收零钱。在先锋路上的一家超市,记者选了一种特价每500克3.88元的水果,可付款时,收银员同样将两个5分硬币退回来。理由是,超市虽然标价有零,超市也备了零钱找零,但不收零钱。在果戈里大街一家大型百货店的超市里,收银员干脆建议记者把两个5分硬币投到旁边的捐款箱里。
就5分硬币遭拒收现象,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工作人员指出:商家拒收分币的理由都不成立,其根本原因是嫌清点起来麻烦。常见的铝质5分、2分、1分硬币是发行时间最早,流通时间最长,至今没有退出流通领域的分币,虽然在市民经济生活中的流通量比以前大大减少,但作用仍不可替代,在哪里都可以花。
《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禁止妨碍人民币流通。市民花分币遇拒收时,要据理力争,甚至可以将拒收商家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