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在此次两会期间,该法的审议与相关说明,一早便引发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记者招待会上,各方记者也频频就此法提出问题。反分裂法宣示的原则、强调的底线、标举的权力,以及获高票通过所表达的上下一心,使之既备法理之力,又兼仪式之威,对台湾问题是一个雷霆万钧而又意味深长的规划。因此吸引众多观察人士的纷纷解读也不足为奇。
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相关说明中,明确表示反分裂法不针对台湾民众,只针对“台独”势力;温家宝总理在昨天的记者招待会上也反复强调,反分裂法不是一部战争的法律。显然,单纯将反分裂法的价值与意味理解为大陆一方对台的强硬态势并不全面。关注台湾问题的专家学者,想必也多愿意将这一法律的横空出世,与稍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就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四点意见作比照解读——而这对台政策上新发展究竟蕴涵何等玄机,其实是需要结合台湾岛内20多年来政治生态的变动来洞窥的。
一如反分裂法所明示的,“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是国共两党较量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因此在一开始,台湾岛内的主流政治生态是“反中共”而不反统一。而从上世纪90年代始,台湾岛内的政治格局发生变化,李登辉抛出“经营大台湾,建立新中原”的口号,公开声称“台湾文化是海洋文化与大陆文化的结合物”,是“文化新中原”。以此为象征,岛内的政治生态派生出“反中原”的势力——“新中原”的提法,隐隐意味着一种从法统到文化再到地理都要分庭抗礼的意念,比之单纯政党之争的“反中共”诉求,无疑有了“台独”的苗头。在两岸关系上更具破坏力的,是李登辉于1999年抛出来的“两国论”,宣称两岸关系是“国家与国家,至少是特殊的国与国的关系”。这一论说,与以“台独”为纲领的民进党一拍即合,宣告岛内政治生态中“反中国”的势力大涨,特别是2000年台湾岛内领导人选举,民进党人陈水扁得李登辉之助而胜出,更令“反中国”的政治言行进入难以刹车的快车道。而在以上三类之外,岛内围绕两岸关系的政治生态中,还有一重深受日本“皇民化”思想毒害的“反中华”势力,以“建国党”最为典型,该党主席郑邦镇甚至批评陈水扁的就职演说“以两岸人民为相同血缘的说法,重蹈中华民族的窠臼,造成台湾主体被削弱”;近年来李登辉个人的种种亲日表现,也显示出他逐渐倾向“反中华”的诉求。
从“反中共”,到“反中原”,到“反中国”,再到“反中华”,“反中”的涵盖面益广而“台独”的强度递增。正如知名学者丁学良先生所指出的,所有的“反中华”者,与绝大部分的“反中国”者,组成“台独”的死硬派,而不会在乎大陆方面表达怎样的善意,开出何种条件。而此外的部分,则可归于不同程度的有条件统一者。
对于台湾岛内这样的政治生态,与可争取者、不可争取者之间的分野,大陆当不乏清醒的判断。“一国两制”的原则与“武力阻独”的策略,组成了大陆对台政策的两个重要层面。毫无疑问,后者导致的“恐毁台”心态,有效地阻止了“台独”死硬派主导台湾政治主流。不过另一方面,近年来“台独”势力不断试探大陆容忍底线、迎合美日介入的动作频密,充分表明大陆对台政策中“武力阻独”这个层面需要进一步强势。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一国两制”的创见无疑是高明可观的,它有助于消除两岸不同政治制度之间的隔阂。但也必须看到,基于长年意识形态的灌输与政党政治的影响,台湾岛内对于“一国两制”还心存疑虑。要消除这些疑虑,要增强“一国两制”对台湾同胞以及岛内政治势力的吸引力,大陆对台政策中则需要在这一层面采取更多的灵活性--给“有条件统一者”提供更多可对话、可谈判的空间。
显见,刚刚在最高立法机关获得高票通过的反分裂法,以法律的意志强调“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湾问题“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特殊情况下“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正是显示了绝不允许台湾从祖国分裂出去的坚定决心。而国家主席胡锦涛就解决台湾问题提出四点意见,着重表示只要承认“九二共识”,什么问题都可以谈,谁都可以来谈,意味着大陆对于两岸接触与谈判只保留“一个中国”的前提,显然是以最高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发出对台政策采取更多灵活性的讯息。
时下的大陆对台政策,意在赢得对台互动的更多主动,力促台湾岛内的政治生态渐离“反中”、“台独”的极端光谱,而给出“有条件统一者”一个最大公约数,强化他们在岛内的政治合力,最终令台湾问题有乌云消散、雨后天晴的豁然开朗。在这个意义上,诚如温总理所言,反分裂法不是一部“战争法”律,而是一部“加强和推进两岸关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统一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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