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派郴州记者 柯鸿海) 3月7日,轰动一时的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法院爆炸案两疑犯被当地警方抓获。疑犯黄运财、王小华为一对夫妇,永兴县湘阴渡镇夹口村人,警方目前正对案情进行进一步调查。据记者了解,2002年,黄运财的儿子黄虎在当地煤矿做工时被绞断右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黄运财向永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而被炸死的法官曹华正是该案的合议庭成员。
疑犯曾做过三次爆炸试验
今年2月25日晚8时许,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法院5号家属楼下发生一起爆炸案,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曹华被炸死,法院院长李开清和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被炸伤。
永兴县公安局长郭水平透露,爆炸案发生后,湖南省、郴州市和永兴县三级公安机关组织了70余名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3月7日下午,专案组在湘阴渡镇抓获了正在煤矿上班的疑犯黄运财(42岁),随后又在黄家抓获了其妻王小华(41岁)。据知情者透露,疑犯在2月25日前,曾对放在永兴法院家属楼内的同一炸药做过三次试验,三次均成功爆炸。
死者曾审疑犯儿子索赔案
3月14日早8时30分,记者赶到湘阴渡镇夹口村,见到了疑犯黄运财、王小华之子黄虎。据黄虎和其伯母介绍,2002年10月,时年15岁的黄虎在湘阴渡镇马家三煤矿开绞车时,由于绞车顶松了,黄虎的右手不慎掉到绞车里,结果被绞断手掌和4个手指,仅留下了大拇指,后被永兴、郴州、长沙和北京的鉴定机构鉴定为六级伤残。黄虎父母随后向马家三煤矿索赔6万元,但因该矿6个老板之一黄丙贵对此索赔有异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随后经湘阴渡镇综治办、永兴县劳动局调解、仲裁,决定让矿方赔偿黄虎8万元,但因黄丙贵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双方又未能达成协议。
2003年上半年,黄运财向永兴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矿方赔偿黄虎30万元。据黄虎、黄虎伯母和法院知情者回忆,被炸死的庭长曹华是该案合议庭成员,而此次法庭判决矿方赔偿黄虎1万多元。黄运财不服,遂又向永兴县法院申诉,法院又改判矿方赔偿6万多元。黄虎和其伯母对记者称,在扣除诉讼费等各种费用后,他们只拿到了3万多元赔偿金。
3月14日,目前主持永兴法院工作的刘副院长向记者证实:“曹华是审过黄虎向马家三煤矿索赔一案。”
疑犯曾去过死者家
3月14日,曹华的姐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忆,在索赔案件处理的过程中,疑犯黄运财曾经去过曹华家一次,双方言谈和气,未曾有冲突。据曹华的姐姐、姐夫介绍,曹华今年33岁,妻子目前已下岗,有一个7岁的儿子,正读小学一年级。父亲70多岁,母亲60多岁,都是退休干部。
“现在疑犯抓到了,真是大快人心。”曹华的姐姐、姐夫坦言:“人死不能复生,现在曹华家属最关心的是善后工作,我们相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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