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日内瓦3月15日电(记者李洁)世界贸易组织15日就美国和澳大利亚诉欧盟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及商标保护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一案发布了裁决报告。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的这份报告称,欧盟1992年公布的《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识和原产地保护条例》及其修改文件和相关实施细则中,有些部分违反了世贸规则;针对美、澳提出的欧盟法规存在歧视的指控,欧盟未能成功反驳,但欧盟的这种违规行为不是大范围的;如果能为欧盟市场上的外国农产品和食品提供与欧盟产品相同的保护,欧盟的地理标识法规就可以维持下去。
出于对裁决报告的不同理解,原被告双方都宣称自己胜诉。美国贸易官员称,世贸组织的报告明确表示欧盟的这一法规是歧视性的。澳大利亚贸易官员也对裁决结果表示欢迎,但同时承认欧盟并未彻底失败,因为“在世贸组织裁决的纠纷中,很少出现某一方的全部主张都被判赢的情况”。欧盟官员则表示,欧盟对裁决结果很满意,因为世贸组织支持欧盟在现行制度下继续保护地理标识的权利,欧盟期待与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合作,共同加强对高品质农产品的保护。
受欧盟该法规保护的农产品和食品有600多种,这些产品全部产自欧洲。美国指责这个法规不允许非欧盟的地理标识注册,除非这个标识是来自于那些给予欧盟相同地理标识以同等保护的国家。澳大利亚则指责欧盟的制度与世贸组织禁止差别待遇的规则相矛盾,没有给商标以应有的保护,且规则过于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