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督大案
■延边有史以来最大涉黑犯罪团伙,由刑满释放人员和解教人员组成
■杀人、寻衅滋事、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毒品、敲诈韩国商人,无恶不作
■全国公安英模金光镇任延吉市公安局局长后率干警历时两年将其打掉
■被抓后老百姓不敢作证
■主犯李虎山两审均被判 死刑
这是延边有史以来最大的涉黑案,2004年6月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犯罪团伙头目李虎山被判死刑。此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至今尚无最终定论……
嚣张
一度令延吉老百姓谈“虎”色变
这是一个在延吉横行多年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主犯李虎山外号角瓜,1967年出生,多次被劳教、入狱。他手下有全应权团伙、赵某团伙、任某团伙、张某团伙,各团伙均听从于李虎山一人。他们作恶多端,一度令延吉老百姓谈“虎”色变。
据警方调查,李虎山犯罪团伙初步形成于1994年。1994年以前,李文革犯罪团伙称霸于延吉市,李虎山始终与李文革对立抗衡。1994年,双方火拼,李虎山的一只眼睛被李文革一伙用猎枪打瞎。同年,李文革因杀人罪被处决,于是,李虎山成了延吉市黑道上名副其实的黑老大。从此,只要想在延吉市闯荡的不法分子,都极力投靠李虎山。
来信
盼恶魔早受法律严惩
李虎山一伙横行延吉,在当地百姓心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延边州和延吉市委政法委、公安局领导不断接到群众举报。
一位商人在举报信中写道“我们受人欺负,却不敢为公安机关作证,因为李虎山势力太强大,有一个以前作了证的人,后来被李虎山追杀到外地一直不敢回家。李虎山曾经被抓住过,可是总是被放出来,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们是延边州180万百姓中的一个,您是我们的父母官,盼望您早日主持公道,让这个恶魔早点受到法律的严惩吧!”
行动
全国公安英模铲除社会毒瘤
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嚣张的气焰激怒了延边警方,该案被列为2002年公安部督办案件。为了铲除这个危害巨大的社会毒瘤,延吉市委政法委与延边州公安局局长马晓东以及市委市政府多次沟通、汇报情况。
2001年6月,延吉市公安局成立8人专案组,全面开展对李虎山犯罪集团的侦办工作。2001年8月,打黑除恶英雄金光镇调任延吉市公安局局长。金光镇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在全局又抽调6名老刑侦人员充实到专案组。经过一系列艰苦工作,2002年3月,陆续将涉案的30多人抓获。
审判
李虎山两审均被判死刑
李虎山犯罪团伙落网后,延边州检察院于2002年11月4日对18名团伙成员提起公诉。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2003年5月16日,延边州中法一审判决:被告人李虎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李虎山等人上诉,2004年6月7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维持原判,判决李虎山死刑。目前,此案已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还没有最后结果。
遗憾
群众不敢为自己作证
恶魔虽已在狱中等待最后判定,而此案留给我们的却有许多遗憾。参与侦破此案的干警们虽然受到了表扬,他们心中却难以平静:“李虎山集团干的坏事比现在法院认定的多得多,但没有人愿意出来作证,怕受报复,现在核实的案子证人大都是和李虎山敌对的犯罪团伙的人作的证。”
恶行累累
故意伤害 4人被打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李虎山犯罪团伙领导成员张根泽(已被处决)、崔某等人被和龙市一帮派金洪杰手下刘林成等人打伤。为报复,李虎山、崔某、金某等5人在1998年9月20日纠集姜某等5人,把刘林成、金洪杰打昏后扔到一胡同内,后二人因颅内脑出血死亡。
全应权替国贸大厦游戏厅金昌日“看场子”,2000年4月1日,被告人朱某受全应权指使,同被告人赵某等人,手持五连发来复枪、左轮口径手枪及匕首,到延吉市延边国贸大厦电子游戏厅。被告人朱某带赵某、李某进入游戏厅。赵某刀刺张虎范,李某刺伤池某大腿,张虎范后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1年8月2日,被告人韩某伙同蔡某在延吉市一串店喝酒,与崔范春发生口角后,被告人韩某刀刺崔范春,后崔范春因急性失血性气胸而死亡。
横行霸道 欺行霸市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春天,李虎山为了夺取东北亚大酒店经营夜总会的经营权,指使被告人韩某骑本田250型摩托车在东北亚大酒店一楼大厅横冲直撞,最后,东北亚大酒店无奈给被告人李虎山6台电视,练歌机设备和8万元人民币。
据公安机关侦查,2000年1月,全应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大宇饭店迪厅的经营权。2000年8月,迪厅发生人命案被公安机关查封。后全应权多次威胁中方经理赔偿。2001年5月16日,大宇饭店被迫决定赔偿给全应权人民币20万元(包括一辆价值5万元的北京吉普车及全应权在大宇饭店免费消费154万元的契约)。
1997年末,李虎山强行把在电报大楼前的旧货市场干的人赶走,让自己手下经营。在其手下经营期间,李虎山要了1.5万元人民币、摩托罗拉手机2部、BP机1部,手下负责李虎山的手机费和零花钱。1999年开始,李虎山的朋友沈某在电报大楼门前旧手机市场强行收取保护费。后来,李虎山的手下赵某集团从沈某手中抢了收保护费的生意,在李虎山的“协调”下,由赵收取保护费,但每月交给沈某1000元。
开枪杀人 大街上枪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20日,被告人李虎山、张根泽等人从饭店出来,看见敌对团伙金东国的红色吉普车,李虎山、张根泽等人向金东国手下成员吴永俊开枪,吴边跑边开枪还击。吴翻墙乘坐小公共逃跑时,李虎山、张根泽向公共汽车开枪射击,之后,李虎山把吴永俊逃跑时丢掉的手提包内的3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1998年春,张根泽去龙井市找与自己有债务关系的许某要钱,二人发生争执。张根泽与许某开枪互相对峙,张根泽被许击中右腿。6月11日,李虎山带领张根泽等人持枪去了龙井市,将许的朋友卢某抓住,将许某强行带到延吉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索取了一辆535型宝马轿车。
强奸艺校女学生
2001年3月27日,被告人韩某在延吉市新兴街某练歌厅玩时,将延边大学艺术学院一名女生强行奸淫。
非法拘禁
1998年1月,被告人李某在延吉市限制禹某人身自由,并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向其索要了10万元人民币。
非法持有枪支、毒品
延吉市公安局在打击李虎山犯罪集团的前期行动中共缴获枪支26支各种子弹255发、冰毒16.1克。本报记者 辛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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