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刑法修正案(五),作出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有利于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于鼓励和扶持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新制定的可再生能源法,对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保障了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有利于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从事司法鉴定人员和机构的条件,规范了司法鉴定行为,有利于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常委会还审议了物权法、企业破产法、监督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证法等6件重要法律草案和公司法修订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关方面正就法律草案涉及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研究,并对草案进行修改,将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监督工作实效增强
一年来,常委会检查了6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11个专题工作报告,支持和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我们在人大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的思路上进一步统一了认识。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很多工作都是法定的,一定要做好,不做就是失职,同时必须增强工作实效。这里的关键就是,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按照这个思路,去年我们在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全国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特别是2003年以来,针对粮食播种面积大量减少、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严重等问题,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对政府工作报告就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提出的六条政策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十分关注这些措施能否落到实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委会把解决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作为2004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以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为重点,从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和调查研究等方面,集中力量开展了监督工作。一是,4月底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由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农业政策调研和金融支农政策调研等三个组,分别由一位副委员长任组长,分赴15个省、自治区,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有关政策。二是,6月份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和调研情况的三个报告,强调要切实提高对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认识,要求有关方面加强执法和工作力度,严格保护耕地,确保支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8月份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各地工作的同时,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大国,确保粮食生产、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农民收入增长因素不确定,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重视“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加强“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四是,8月以后继续对“三农”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贯彻法律、落实政策。去年我们还对2003年提出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解决这个问题,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措施收到明显成效,滥占耕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农民种粮积极性显著提高,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不会改变,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能动摇。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为了深入贯彻工会法,常委会组织了工会法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使全社会进一步提高了对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认识,增强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观念,对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发挥工会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产生了积极影响。2004年全国工会会员人数比2003年增加1350多万人,增长11%;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数量比2003年增加10万多个,增长7.2%。国务院办公厅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工会法执法检查还针对国有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明确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历史拖欠”等四条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拖欠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
义务教育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在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总体水平偏低等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方面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投入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贫困生的特殊困难,促进义务教育的普及、巩固和提高。在检查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报告。通过科技进步法的执法检查,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科技意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加科技投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3年中央决算,进一步推动了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给予肯定,要求有关方面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去年12月,国务院已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报告。
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是司法工作的基础。法院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80%在基层,基层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司法工作的大局。近年来有关司法案件的群众来信来访增加,代表们对此十分关注。去年内司委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法院与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强调应把提高基层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工作重点,这是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同时要求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以确保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反复协调。目前中编办已增加5万人编制,用于充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审判和检察力量。国务院已决定增加法院和检察院办案经费,并决定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增加对边远、困难地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办案经费。
重视法规备案审查,在法工委增设了专门机构,充实了力量,加强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备案审查工作。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中反映的普遍的、突出的问题,支持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基层组织及时调查核实,依法秉公处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