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33岁的杨国露,是闻喜县凹底镇中宽峪村的农民,2002年杨国露贷款2万余元购买了一台空压机,雇人给本村张江龙承包的采石场干活。
2002年1月20日,杨国露到采石场查看,意外发生了:山体突然发生崩塌,杨国露从60多米高的山顶摔下,当场昏迷不醒。
被送到闻喜县人民医院后,杨国露在医院的过道中躺了两个多小时无人过问,中宽峪村小学的一名教师找到送杨国露到医院的人说:“人都成这个样子啦,你们还不赶紧抢救?”王翠苗赶到医院见杨国露一直昏迷,而身边却没一个人看护,火冒三丈,找对方理论,但张江龙的表弟说:“看这样子人不行啦,还不如利索点,给上几万块钱算啦!”王翠苗和他们大吵一通,赶紧找医生对杨国露进行了抢救,这才将杨国露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经诊断,杨国露系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撕脱伤,左耻骨支骨折,右侧肢体不全瘫,腰、颈多处骨折。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杨国露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拆完线就回到了家。回来后,因胳膊、腿部多处疼痛难忍,家人四处借钱,又在运城市做了第二次手术,疼痛才减轻,前后共花费医疗费7万余元,家人多次找采石场场主张江龙,张江龙只给了1万元。
四个月后张江龙找杨国露的哥哥杨国泽协商解决此事,答应共支付杨国露8万元,其中现金5万元,剩余的3万元医药费不再支付,以租用杨国露的空压机3年的冲抵。
双方达成协议不到1个月,张江龙就找借口不用杨国露的空压机了,气愤异常的杨国露上山找张江龙,要其支付剩余的3万元医药费和拖欠的空压机租用费4000余元,但张江龙不予理睬。
万般无奈,杨国露出了个下策。
2002年9月9日,他请人帮忙用铲车将采石场的路挡住,要求采石场主张江龙支付医疗费和所欠租金。
2002年9月20日,天下着蒙蒙小雨,杨国露在附近的一个小房中等待处理此事,闻喜县人民法院凹底法庭副庭长王银珠带五六个人找到了杨国露,说张江龙诉杨国露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秩序。杨国露见这几名法官都喝了酒,就辩称自己的赔偿问题没得到解决,况且自己并未收到执行通知书。王银珠法官大怒:“你眼里还有没有人民法院?你还反了天了。”后就强行要将铲车拖开,杨国露奋力阻拦,几名法警一拥而上,将其摔倒在雨地上。杨国露连连苦求,说自己是残疾人,颈椎骨折还没好,脖子上还戴着颈托,内植的两块骨头还没长好,求法官们别再打他。可王银珠向几名干警大喊:“他不是硬吗?别管他,狠狠打,打死我负责……”就这样拳打脚踢20余分钟,杨国露左臂手腕血肿,头昏恶心,全身疼痛,双腿阵发性抽搐,不得不到闻喜县人民医院和西安市红十字医院做了第三次手术,又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
事已至此,杨国露只好上访告状,王银珠法官多次打来恐吓电话:“你再敢上告,我就把你弄到监狱里整死你!”闻喜县人民法院出面调解,让杨国露起诉张江龙,说只要杨国露不再告法院违法就行。经过近3个月的艰难立案,杨国露等到的却是一份“早产”的判决。
2003年7月6日,闻喜县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务于7月9日到法院出庭作证,可在7月5日,法院就作出民事判决,判张江龙付给杨国露95549.6元,其余损失由原告杨国露自负。杨国露虽然胜诉,但却要支付受理费共6010元中的5062元,张江龙败诉,却只支付948元。
2003年11月,张江龙的弟弟张伟龙找到杨国露,说张江龙让杨国露亲自上山去取剩余的钱款。
11月24日下午,杨国露上山去找张江龙,杨的父亲杨桂林陪杨国露一起上了山。晚上10时许,在李香林的带领下,一伙人手持菜刀、铁棍和火枪,将杨桂林按倒在地一顿暴打,李香林还叫嚷:“给我往死里打!”64岁的杨桂林被人用枪托将头上打了一个两寸多长的血口子,身上多处骨折。闻讯而来的杨国露的哥哥和爱人赶到现场也被一顿暴殴。
当天,在杨国露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的途中,几个不明身份的人手举菜刀、火枪一路追到县城,并鸣枪威胁。其后,李香林又纠集多人,围攻、殴打杨国露及家人,致杨妻王翠苗住院。
杨国露及家人时常遭恐怖威胁:“你们再敢上告,让你们全家不得好死!”9月7日,闻喜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张彦俊对记者说:“你要采访必须经过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这是纪律。打他的李香林已于今年5月份以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这事县委、县政府领导都知道,要不是看杨国露残疾,早把他拘留了。”当记者提出见法院院长范安生和法官王银珠时,被张彦俊主任拒绝。当问及法警打人一事,张主任回答:“执法中出现这种情况是难免的。”在中宽峪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记者说:“杨国露这事,是有点冤,可你杨国露要人没人,要钱没钱,普通老百姓一个,你怎么敢和人家叫板?要我说呀,就认命吧!谁让咱是老百姓呢!”(山西法制报高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