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在劳教期间表现良好,李某被劳教单位留用。此后的35年间,李某在工作中一直勤勤恳恳。然而因为一时的贪念,李某再次步入歧途,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单位职工医保卡。检察机关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男,55岁,初中文化,曾于1967年因流氓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由于在劳教期间改造表现良好,李某于劳教期满后被劳教场所留用做工人。此后,李某一直怀着感恩的心情努力工作,一干便是30多年。未料,已是单位老职工的李某却在临退休之际因一时贪念,再次走上了犯罪之路。2004年5月至11月期间,李某在该单位退管办治保办公室内,采用掀开桌面的手段,先后窃取民警宋某置于办公桌抽屉内的41名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后在本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及越秀路等处银行及自动取款机上盗取医保款,共计人民币4.8万余元。同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
今日法庭上,李某辩称,当时由于其在外做生意欠他人高额债款,经济一度相当拮据,为早日还清债务,他便想暂时挪用医保卡中的钱款,待今后资金状况好转后再补上,没料到自己的罪行很快就被察觉了。庭审中,李某没有对检察机关指控罪行提出任何异议,表示认罪,并向法官递交了悔过书,请求从轻判处。
9:45,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孙启明 邢泉 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