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又到了,“3·15”轰轰烈烈风风光光了一年又一年,场景蔚然壮观。每年的“3·15”,都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在这样的关注下,消费者遇到的很多问题,往往能够得到积极回应,得到“迅速解决”。在强烈的聚光效应下,官员格外积极,消协组织格外卖力,企业格外“配合”,于是民间期望日高,申诉者日众。这几乎成了独特的“3·15效应”。
每到这一天,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意识仿佛猛然觉醒。是啊,365天天天期盼,一年仅一次,一次就一天,大家呼吁,人们呐喊,众人揪丑,百姓维权。此间,小店热情待客,大店不敢欺客,众厂家小心翼翼,生怕惹事生非!我们这些上帝腰杆子比平时硬了许多,有时还敢冲着商家喊上一声“小心点,我们的维权节日3·15到来了!”“3·15”的确让商家害怕,它也成了消费者们维权的“良辰”。
于是乎“3·15”已成为了一种短暂的定格,成了一个短时间的“聚光”。过了这一阵,不良商家照样欺诈消费者,消费者照样被坑蒙拐骗。作为一名消费者,在天天过节和“节日”泛滥成灾的背景下,更是希望“3·15”不被异化和滥用。不可否认,一年一度的“3·15”确实能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但这样的“3·15效应”,却不能演变成我们日常的持续性、经常性的维权活动,于是一年365天都是维权日,则成了消费者日思夜盼的理想。
众所周知,仅有“3·15”这个节日是不够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的具体困难和维权任务,应该更多地交给有制度保障的日常渠道,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则希望,“3·15”变成365,成为365天的每一天。我们期待这样的维权关注能够成为常态,而不是只有“3·15”才有的独特景观。
(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