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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该系统年底全国开通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昨日,央行向社会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今后市民向银行申请借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所有银行都必须通过央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了解其信用情况,有不良记录者今后将得不到银行的贷款。
同时,《办法》规定,为保护个人利益,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系统时需获个人授权。央行预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今年底全面开通。
银行查询需市民授权
据悉,《办法》明确,个人的职业、居住地址被列入基本要件,同时将个人与银行的信贷交易,如借款、贷记卡、准贷记卡、担保等信息记录入案,以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个人作为担保人、企业信贷申请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时,应当向个人信用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
不过,除贷后风险管理需要之外,金融机构查询个人信用状况时,应当获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也就是说,没有市民的授权,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查询个人信用情况。
另外,《办法》同时明确,金融机构在审查贷款、贷记卡或准贷卡等申请时,可以应申请人要求提供其本人的信用报告,这对于想获取个人信用证明的市民来说是个好消息。
预计年底全国开通 去年12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等七城市试运行。
按照央行的计划,预计今年6月全国范围的商业银行加入这个征信系统,年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规范化操作。之后将以理事会形式,即四大行和交行任常务理事,其他银行任一般理事,共同运作征信系统。
据了解,今年年底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后,将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广州央行有关人士介绍,如果市民在一家银行有延期还贷等不良行为,所有银行都将会立即获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再次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极低,因此,有欠银行款项的市民应及时清理,特别是平时不太注意的信用卡少额欠款情况,不要一不小心给自己留下欠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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