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晚报消息 截止3月中旬,全市共有10350名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户缴纳了养老保险费800万元。
2004年7月,市政府根据(湘劳社政字〖2004〗7号)和(娄政发〖2003〗25号)文件精神,下发了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的补充通知。参保重点是: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及其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业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企业聘任的临时用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缴费比例为:新办企业从成立的第一年起为13%,第二年为14%,以后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直至20%;职工为8%;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为21%。
市社会保险局采取分片包干、联手作战的方式,每天派出人员走企业串门店,反复宣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好处,只要每月缴一定数量的钱,累计纳满15年以上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个别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拒不缴纳保险费的,社保局及时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不执行《催缴通知书》的,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法院执行。到目前为止,全市除一家私营企业是由法院强制执行参保外,其余都是自愿参保的。
(编辑:曾国莲 记者:康承贵 通讯员:罗铮)(稿源:娄底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