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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年03月16日19:06 来源:北方热线-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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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图省事,广告公司让来公司送邮件的速递公司邮递员代邮一份重要的跨国邮件,谁知过了40多天,那份邮件也没到达目的地。广告公司找到速递公司时,对方却表示那名邮递员在此事之前已被开除了,此事与速递公司无关。3月14日,广告公司的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并且提出了她的疑问。
跨国速递“石沉大海”
据刘女士介绍,今年2月2日,沈阳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下简称圆通速递)邮递员尚某像往常一样,到刘女士所在的广告公司送邮件。由于当天公司有一份文件需要寄往国外,便问他能否代邮邮件。邮递员一口答应下来,并且说邮资比较贵,需要先付邮资。由于这名邮递员经常到公司送邮件,刘女士便没有多想,交给对方945元钱。邮递员称没有随身携带发票,但答应过后补办。钱和邮件交给对方后,过了很长时间邮件也没有送到。广告公司向圆通速递咨询,对方第一次说最慢得7天能到,第二次又称快件得7-15天左右到达。后来又说可能是按照慢件发的,那要15-30天才能到。但过了40多天后,邮件还是没有邮到。刘女士找到圆通速递,希望对方给个合理的说法,可对方却表示,那名邮递员早已被开除了,这件事属于他的个人行为,与速递公司无关。
邮递员身存“疑点”
对于圆通速递的解释,刘女士认为存在疑点。首先,如果那名邮递员已经被开除了,为什么当天还到广告公司送邮件呢?其次,如果邮递员已经被开除了,广告公司多次咨询邮件何时到达时,为什么对方始终没有提及此事?刘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圆通速递此前帮该公司邮寄的邮件。她还告诉记者,广告公司2月2日收到邮件的寄件方也可以证明,邮件是通过圆通速递邮寄的。
速递公司很委屈
对于刘女士反映的问题,3月15日,记者与圆通速递取得了联系。张经理告诉记者,那名姓尚的邮递员由于与公司存在一些经济问题,且工作态度不好,已经在2005年1月份被公司开除了。张经理认为,这件事属于那名邮递员的个人行为,与速递公司没有关系,应该由广告公司向警方报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她还告诉记者,那名叫“尚大勇”的邮递员前不久还能通过手机与其联系,但是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对于刘女士存在的疑问,张经理认为不可能出现被开除的员工还能替公司送邮件的情况,她希望刘女士所在的公司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这一点。
到底谁该为此次事件负责?本报对此还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赵宇摄影孙盼记者电话:8167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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