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四川法制报讯
昨(15)日笔者从南充市有关部门获悉:震惊公安部和司法部的四川省川中监狱死囚陈三富、洪金星冲破重重关卡越狱一案牵出的民警涉嫌失职案一审有了结果:程军跃等5名狱警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均被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判刑。
卷帘门钥匙竟交犯人管理
2004年12月27日、28日,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熊平、陈志等5名监狱民警失职案。程军跃原是川中监狱育新学校技术教研室主任、二级警督,张跃辉原是十监区监区长、一级警督,蒋永刚原是十监区民警,熊平、陈志均是八监区民警。
庭审中,高坪区检察院指控:程军跃违反规定,将只能由民警管理使用的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的陈某(监狱犯人),致使钥匙脱管。2004年3月28日,陈三富从陈某手中骗取了钥匙,陈三富、洪金星得以进入育新学校教室,锯断教室窗户钢条,逃之夭夭。
“犯人管钥匙,是监狱惯例”
程军跃辩称:把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犯人监督岗管理,这在监狱是惯例;案发当天,不该我值班;钥匙只是二死囚逃跑的一个间接原因……因此,在“3·28越狱案”中,我无任何失职行为。
熊平、陈志也在庭上陈述了“委屈”:监区大门设置罪犯门岗协助民警管理,这也是监狱的惯例。
犯失职罪,5人均被判缓刑
合议庭认为,程军跃等5名民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和监管秩序,均构成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犯失职罪致使在押人员脱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熊平、陈志犯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越狱两死囚至今未归案
去年3月28日晚8时许,四川省川中监狱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死囚越狱案”。该监狱十监区死刑犯陈三富与同监狱八监区死刑犯洪金星相互勾结,精心策划,越过有重兵把守、高达6米多的电网高墙后,在外围涉黑人员黄忠等的接应下逃之夭夭。2004年5月,黄忠在成都春熙路被警方抓获。而陈、洪二人至今杳无音信。公安部和司法部已将二人列为A级逃犯向全国通缉。(钟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