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3月16日电:武汉无业青年李明伪造政府及工商文件,再俨然以工商执法人员身份逐家门点收取“印书费”、“网络管理费”来“维护商家利益”,结果屡试不爽。归案后的李明“实话实说”:我是打着为店家维权的幌子试试看的,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能“搞”到钱!
2004年11月29日,无业的李明苦思冥想出一“挣钱门道”后,躲在家中用电脑“制作”了“武汉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红头文件”,尔后盖上了在地摊上私刻的印章。次日,他手持这些“文件”,来到汉口黄石路口某蛋糕店,谎称武汉市将统一汇编《江城万店鉴赏》一书,所有商户将纳入该书名录而“统一挂牌经营”,并开口收取“统一挂牌经营费”、“《江城万店鉴赏》汇编费”、“统一开展市级网络管理费”。店主见他手持“红头文件”俨然一工商人员派头,且是在维护商家权益,便“照章”缴款。就这样,李明于当天至次日在江岸区多家商店,以每户50元至1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了“汇编费”、“管理费”等数百元。
“这么容易就能搞到钱?!”惊呼过后的李明欣喜不已。12月2日中午12时许,他又来到民意街六渡桥同益大厦一商店,如法炮制地向店主开口收100元“管理费”,哪知店主对其身份生疑而报警,李当即被接警民警抓获。3月9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执法机关均规范要求其执法人员不得单独进行执法活动。办案检察官教给一防骗招数:人们遇到类似情况时,不妨拨通对方“所在单位”电话,骗子的庐山真面目就会当场露出,其骗术就会当场被揭穿。(程锐、晓亮、林晓红)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