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政府改革一直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方面。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政府运行与经济社会变迁相适应,精简机构人员,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20年过去,就机构本身而言,从外部看没有实现精简,不断扩张,从内部看效能未见改善,管理混乱,问题丛生。改革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考察乡镇改革走过的道路,主要有如下3种表现。
第一、改革有所动作,但无法深入。精简有所体现,但是,人浮于事的状况并未改变,原来的问题依然存在。
山西的一个镇党委书记说:“现在的机构改革是个怪圈,光吆喝,没办法,根本减不了。1993年搞过按乡镇人口确定干部编制,减少人员。当时镇有80多个干部,改革后需要留50多个。考虑到林果站、司法所、农技站还有些收费项目和经营项目,所以准备分流到这些单位去,可后来都说挣不到钱,两年后又恢复原状了,镇政府还得发工资。1998年机构改革确有成效,清退临时工较彻底,镇里只留了10个,共清退了30多个。当时说先清退临时工再分流人员,清退临时工以后就再没动静了。我觉得机构改革是越精简,越膨胀,效果不大。”
为了机构精简,有的乡镇实行了轮岗制度。在东部一个发达省份的乡镇里,按照要求需要有10个干部轮岗。轮岗的条件是,工资福利不变,可以外出工作,一年以后如果不愿意回到乡镇上,将按照退职等条件办理,如果希望回到原来岗位,也可以。但是,没有人主动报名,领导也没有办法确定,于是全体乡镇干部无记名投票。10个人产生以后,居然有一半以上的人员表示,虽然离岗的工资福利不变,但是他们愿意继续在乡镇上班。两年下来,20个人轮岗人员中只有1个人选择了不再回来。
第二、改革落实在纸上。这种改革没有任何真动作,基本上是“文字游戏”,精简工作都落实在给上级的汇报材料中。
安徽的一个乡镇介绍:“我镇机构改革后,有19个人不在编。这19个人当中,实际只辞退了一个人,是一个当司机的临时工。有5个人是按县里规定办理了退休;原来的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成正副主任科员3人,工资照发,不占编制;调整为调研员5人,不来上班,工资照发,等到年龄办退休。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编制都定好了,干部也进行了竞岗演讲,开了干部大会,由大家评议,评上了岗位,实际并没有到位,评了这个岗位的不一定能干了这个岗位,基本上还是按部就班,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第三、人员有所精简,但财政开支没有减少。
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减少财政开支,但是从现在的情况看,这个目标被大打折扣,有的甚至南辕北辙。对于那些改革停留在纸上的乡镇来说,财政开支依然如故,对于那些改革有所动作的乡镇来说,财政效果也很微弱。分流人员工资照拿,财政负担依旧;清退临时工要补发历年积欠工资,还要给部分补偿费,提前离岗退休人员要交养老保险,这些则导致财政开支骤然增加。有一个乡镇仅此一项就财政支出了20多万元。
浙江一个镇的情况是:“镇机构改革是按照省政府改革实施进行的,行政定编人员按照本人报考部门,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定岗定编,其余人员分流,但分流人员中有56人现在不上岗,一直在拿原工资。财政负担和机构改革前一样。也许,从长远来看,会减少财政开支,但是,这样的精简成果能否维持也不知道。”(摘编自作者《乡镇改革:检讨与展望———10省(区)20乡(镇)调查》)赵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