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英国“食人魔”彼得·布赖恩在从一家精神病院“获释”后,两个月内又接连作案两起。本月15日,十恶不赦的布赖恩被判两次终身监禁。布赖恩“极度危险”的行为再次引起英国各界人士对国家有关卫生体系的质疑,纷纷要求政府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以保证公民的安全。
出院后曾经吃人
15日,被判两次终身监禁的彼得·布赖恩开始服刑。现年35岁的布赖恩具有精神病史和暴力史,经常食用海洛因和可卡因。早在1994年3月,他就曾大开杀戒,用羊角锤砸死一名女学生。之后,他被关进一家防护性精神病院,但在2002年1月被转移到一家社区精神病院。
2004年2月,刚刚被精神病院允许自由离开的布赖恩,出院仅数小时后就再度“出手”,将43岁的朋友布赖恩·切里杀死在其家中。警方赶到时,发现布赖恩正在烹制切里,并且已经吃掉了一部分。之后,布赖恩被关进一家高度戒备的精神病院。但是在那里,丧心病狂的布赖恩又将该院实习医师理查德·卢德韦勒杀害。
已引起卫生大臣关注
就在布赖恩作案前几周,另外一名精神病患者约翰·巴雷特承认自己曾在伦敦一公园里将一名骑车人——曾是银行家的丹尼斯·芬尼根用菜刀捅死。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巴雷特在作案前一天晚上走出精神病院时,手拿一把菜刀,自称是因为“大脑里的声音”告诉他要去杀人。
由于恶性案件频发,卫生部门一名女发言人表示,布赖恩和巴雷特的凶杀案已经引起了卫生大臣约翰·里德和内政大臣查尔斯·克拉克的关注。“(他们)同意根据调查结果,考虑是否需要对《精神病法案》草案做进一步修改,以平衡公众和那些个人(精神病患者)的权利。”她说。《精神病法案》目前已获得议会通过,并定于2007年起正式实施,其中对性格错乱的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待遇提出了新建议。
还需要大幅调整
一些社会人士和受害者的家属则要求重新审核英国的卫生法律,因为目前相关法律允许将精神病患者释放,离开医院回到社会。“我们非常担心。很可怕,这是又一例被送进高度戒备医院后被解除戒备,但又继续杀人的案例,”英国齐托心理健康慈善机构负责人迈克尔·豪利特说,从布赖恩的案例可以看出,目前决定精神病人是否被允许回到社会的精神病执法体系需要进行大幅度调整。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