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我们兄弟最近学会了做炸弹,就是能发出很大响声的那种玩意,那就支援兄弟一把,不多,就10万人民币……”李涛的这封敲诈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恐吓电邮让他获刑5年。
昨天上午,鉴于其犯罪未遂,西城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李涛有期徒刑5年。判决后,年仅22岁的李涛说:“当时我没有多想,成就成,成不了也没费多少成本,没有考虑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李涛在山东老家没有工作。一次,他无意中在媒体上看到有人通过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敲诈勒索钱财于是决定效仿。李涛在网络上看到了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的介绍虽然自己从没到过北京但他觉得该集团有经济实力肯定能敲出钱来。为了实施敲诈计划李涛还用捡来的身份证申请了一张银行卡。
去年11月1日下午5时李涛在山东济南一网吧内,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总经理等领导发出电子邮件。李涛在邮件中写道“给您24小时的时间希望明天下午5点以前收到您的汇款。否则我将在北京御都友谊大厦、西单商场、友谊商店、万方西单商场中安置炸弹。”并随信附上银行卡的账号。西单友谊集团迅速报案警方通过IP地址和银行的监控录像等线索最终在网吧内将李涛抓获。
不吐不快
“诈风”必刹
利用公众安全进行敲诈,少有得逞者。李涛不是因此获刑第一人,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个。这种犯罪是典型的“损人不利己”,既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加大破案成本,个人又得不到什么好处;而且,还会诱导“无底线犯罪”,视公众安全为儿戏,就像李涛说的,成就成,不成也没成本。“无底线犯罪”对社会杀伤力最大,固此“诈风”必刹。迟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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