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宣汉县公安局获悉,一起涉嫌强奸案件,却由于当事人双方顾及面子和对法律的无知,竟打算以600元钱私下了结。谁知,涉嫌强奸他人的罗某无钱支付对方,结果打起白条,而且久拖不付款。一怒之下,受害人的丈夫向警方报案,才将罗某送进公安机关。
今年2月20日,宣汉普光派出所接到镇上北斗村某村民报案称,自己老婆刘某被同村村民罗某强奸。接到报案后,该所迅速派出民警侦查此案,很快便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归案。
经查,在一个多月前,居住在普光镇北斗村52岁的罗某途经本村刘某家门前时,见刘某独自一人在火房内烧火煮猪食。顿起奸淫歹意的罗某见四下无人,于是一下窜入火房内将刘某抱住,要求和刘某发生性关系。刘某一边抗拒,一边用烧火棍猛打罗某的肩膀。然而,体壮力强的罗某一把就将烧火棍抢走,随后又强行将刘某拖至卧室扔在床上并强行实施了奸淫。
案发后,刘某打电话把自己受到强奸的事通知了在杭州务工的丈夫。得知情况后刘某的丈夫赶紧从杭州赶回老家,于2月7日找到罗某理论。由于双方顾及面子,遂私下达成协定,约定由罗某支付刘某600元的医药费了结此事。由于无现钱给付,罗某又向刘某的丈夫打下一张欠条。此后,刘某夫妇多次找到罗某催收这笔款项,却一直遭到拒绝支付。一怒之下,刘某夫妇才向警方报了案。
四川新闻网记者 刘侠 实习生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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