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海外务工,有各种各样的风险,国人在海外遭绑架而遇难、在工棚里被冲锋枪扫射而遇难、在咖啡馆里吃东西时遇上“人体炸弹”、在宿舍楼里遭遇黑社会枪击等不幸事件,都发生在号称全球第一危险的伊拉克之外的地方,其他如勒索、疫病、毁约以及其他不测之祸,以及人生地不熟这类困难,都难以避免。但是,仍然有不少国人出去了—————只要风险不是十分骇人。甚至还有一些人认为,越是别人不敢去的地方,自己就越有可能找到工作和商机。
敢于合理地冒险,不管这句话多么拗口,仍然是值得在国人中提倡的一种时代精神。
现在政府鼓励国企和民企“走出去”,作为一般的劳动者也应当走出去,人多地少、劳动力过剩、就业紧张、内需有限的国情决定了中国人必须走出去。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20%强,而国际劳务输出人数只占全球劳务输出总人数的1%,这里面有很大潜力可挖。
我国的海外劳动者(含务工者和经商者)目前有300多万,他们大多数是通过合法渠道出去的,去东南亚、欧洲、西伯利亚……他们为人多地少的家乡和境况不佳的家庭排忧解难、反哺输血,敢于接受生活的挑战,说他们是平民英雄并不过分。但是,也确有一部分海外劳动者是通过非法渠道出去的,包括前不久在伊拉克遭绑架的7位来自福建的劳动者。我在《海外劳动者是我们时代的平民英雄》(1月23日《新京报》)一文中,可能把焦点过于放在这7个人上面了,结果就有了徐友渔老师给我指谬的《替弱者说话也不应违法》(2月10日《新京报》)。
“违法”主要针对行动,“说话”一般不会违法,替弱者说话当然更是多半不会违法。徐老师也是常为弱者说话的。我一直很敬仰徐老师的学识和为人,也能读懂徐老师的意思—————即便是弱者,也不能以弱者地位作为理由来违法,或以为是弱者就可以得到特权、豁免,就可以为所欲为。
我想,国人不会因为一句“海外劳动者是我们时代的平民英雄”,就大胆涉险无所顾忌。没有人是想去海外做英雄的,他们只是想去赚钱养家、改变个人的境况。但海外劳动者这个群体确实体现了我们时代的精神,20世纪60、70年代日本经济起飞和兴盛的时候,大批的“企业战士”也是哪里都去,包括一些危险的有战乱或有疫病的国度,使得日本商品在全世界攻城拔寨,让日本完成了一次“和平崛起”。
当然我还是要感谢徐老师的提醒,平民英雄和平民的英雄行为都应当在法律的界限之内。而我的本意,也没有鼓励非法出境打工的意思,如果有误导他人涉险且犯法之嫌,我愿意在这里说声对不起。这7位劳动者确实没有遵守我国的法纪,也没有遵守伊拉克的法纪(徐老师文章说他们是在从伊拉克“非法离境”的途中被绑架的),但还是没有到“罪有应得”的程度,该救人时还是要聚精会神地救人。
其实,这个非常糟糕的事件,不仅凸显了公民个人的责任,也凸显了我们政府的责任:不仅是事后大力营救,更应在事前大力防止。为什么这7个人不清楚伊拉克情况而涉险前往?结果让政府———不,纳税人———花这么多“冤枉钱”?政府在这方面有哪些责任?为什么会有许多国人出国打工不找合法中介而去找黑中介?结果生命和财产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政府在这方面有哪些责任?
我们假定这7位劳动者不知道伊拉克正在打仗或十分危险。我们的电视、报纸天天都在宣传这些内容,他们为什么像洞中人一样?在出国打工成风的地方,政府无论如何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信息服务。我们也可以假定他们其实知道伊拉克很危险,但执意要去,原因是去那里中介费比较低廉,再加上伊拉克重建是当今世界天字号的巨肥工程,对他们有吸引力。但是,政府有责任告知他们此行可能风险大得不能承受,去别的地方更合适。
其次,他们为什么要选择黑中介,或不守法地溜出国门?原因可能有多种,如正式渠道比较贵而且慢,与这7位劳动者的经济头脑相悖;如正式中介太少,让黑中介有更多机会招揽到客户。
政府在改善这些状况方面也应当负起责任来。
当然,不能因为政府在责任方面的疏漏,公民就有理由自己也不负责任,尤其是守法这一基本的责任。可是,这很难,当政府在责任方面有所疏漏的时候,许许多多的人选择了通过非法途径出国打工。公民在守法与不守法之间,是有一个选择和计算的,或是信息不畅,或是渠道不通,或是守法的代价比较贵,等等。所以,我们在教育公民要守法的同时,更要强调政府负起责任—————创造条件让公民选择守法。
□庄礼伟(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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