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西安利坤公司接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05)碑民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后,他们投资经营上千万元的市场被非法拆除终于有了说法。但几个月过去了,这份苦涩的胜诉判决,并没有给公司带来多少兴奋和喜悦。合法的利益仍然被非法侵占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也没有执行。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建大市场、搞大流通是当时从中央到地方所极力倡导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正是在此大背景下,碑林区工商局经上级批准与西安一家纸业公司携手联建了太白路建材市场,并与白庙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西安利坤公司担负起了这一市场的承建工程。完工后,由于联建双方长期拖欠他们包工包料的承建费用,遂对薄公堂,后经西安市中院(1997)经执字第18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将该市场七幢二层楼房(共8650平米),及一座800多平米的钢架玻璃大棚判给利坤方以物抵债,从而使该市场的所有权实现了依法转移。
利坤公司接手房屋所有权后,极力规范改造市场,将面积扩大到2万平方米。于2002年8月通过申请获得西安市工商局颁发的市场营业执照。此后又投资180万元,实施了内外装修,并对市场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整修与完善。经营户又自建一万平米投资300多万元,自此利坤在市场上直接投资累计已达到900多万元。2005年5月,公司又与当地村委会续签了止于2012年4月30日的用地合同。由于这一市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科学管理,一时客商云集,生意红红火火。不但解决了当地村民、下岗职工上千人的就业问题,每年还向国家上缴税费百余万元。而当地村委会就在与市场用地合同履行期间,又采取“一女二嫁”方式将该市场用地单方面转让给天羿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这家公司在无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去年10月下旬对市场进行非法拆除,300余户经营者合法利益严重受到侵害。
眼看自己辛勤经营的市场遭遇劫难,利坤公司和众多经营户奔走呼号,多次向当地政府和媒体投诉。然而当地公安机关以不便介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制止,政府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至今不了了之。新华社、西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后,由于无人落实,致使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万般无奈之中,利坤公司将陕西天羿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白庙村村委会起诉到碑林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认为:利坤公司是市场的合法经营人,天羿公司拆除市场侵犯了利坤公司的合法利益,要求两被告停止拆除,立即恢复给市场供电供水。
3月16日,在采访利坤公司负责人时,他痛心地告诉记者,自己从四川来西安投资建设,合法利益遭到侵害时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尽管法院判决已生效了几个月,但非法拆除所造成的损失仍然得不到赔偿。
(本报记者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