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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披露:马德案 补充侦查两次
东北取证39天 办案组内专设党小组
本报讯(记者 欧建)今天,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马德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用足了法律规定的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可见此案的复杂与慎重。
据悉,“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涉嫌受贿案”于2003年7月由最高检指定北京市审查起诉,同年年底,由“全国模范检察院”北京市东城检察院立案侦查。
查出马德涉案600余万元
2004年6月底,马德案侦查终结,随之移送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整个马德案于2004年8月中旬、12月初退回补充侦查了两次。市检二分院于今年1月中旬向二中院提起公诉。
据悉,侦查机关查出,马德利用“包扶(包干扶贫)”工作、提拔干部之机,收取牡丹江制药厂原厂长苗胜国等18人600余万元。
隆冬时节东北取证39天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案情复杂,且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东城检方成立了年轻化的“7人组”(年纪最大的36岁,最小的31岁),其中5名是党员,并成立了专门的“临时党小组”指导侦查工作。为了调查取证,7名检察官于隆冬时节赴黑龙江,连战39天,拿下了一个个有力的证据。
办案组先稳定现任干部
据介绍,在绥化市,马德案涉及的县处级以上领导有200余人,在当地犹如发生了一场“地震”。案件发生之后,这里的经济发展曾一度处于停滞、甚至倒退。东城区检察院的办案组刚一到,这里的干部又开始产生波动。经过办案组的临时党小组与黑龙江省有关领导进行沟通,将现任干部的思想稳定下来,从而为取证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新闻解释:指定管辖审马德
黑龙江的马德案为何在北京审理?本市一位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指定管辖”。
所谓“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级行政主体对某一行政处罚案件行使管辖权。如上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报请上级法院、检察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如朝阳区检察院发现海淀区线索,应报请北京市检察院决定管辖权;若跨省、直辖市,则由各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检察院协商指定,协商不成由最高检指定。
据该检察官介绍,进行指定管辖可以避免以下两个问题,保证案件有效的审理。
一是避免由于特殊原因,如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法院因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而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或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等。二是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先立案。
指定管辖的案件如何调查取证呢?
检察官介绍说,一般是“谁侦查谁起诉”,由指定管辖的反贪局进行立案、取证、移送起诉等。同时,由原侦查单位移送过来的已掌握的线索,“接手”的机构仍然可用。在跨省指定管辖的案件中,承办检察院可通过当地检察院,调用公、检、法等相关力量协查。
文/本报记者 张丽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