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颖)民警下班途中勇擒小偷,本是件让人欢欣鼓舞的事,但民警将小偷扭送到了派出所后发现,被抓小偷竟是一位艾滋病患者。更为不巧的是,在抓捕过程中,小偷身上流出的血溅到了民警布有伤口的手上……目前,嫌疑人巴某已被警方监视起来,而当事民警已开始接受艾滋阻断治疗。
民警下班途中勇擒小偷
3月18日晚9点左右,沙区公安分局巡警支队民警陈勇下班回家,途经渝中区两路口富安百货旁时,突然从“一三一”巷子方向传来一个女子的呼救声,“哎呀,有人抢东西,快来人啊!”陈通寻声望去,借着路灯的光线,陈勇看见一青年男子从“一三一”巷子跑出来,紧跟其后的是一个年轻女子。年轻女子一边大声呼救,一边朝男子奔跑的方向狂追。
“小偷!”这个念头在陈勇的脑袋里一闪而过,没有一丝犹豫,陈勇朝青年男子逃跑的方向追了去。
在追了约10米远的距离后,陈勇终于跑到男子前面挺身拦住了他的去路。见一个警察挡在自己面前,男子突然收脚站住,两人在原地僵持起来。趁男子不注意,陈勇立即上前将其抱住,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经过一番较量,陈勇将男子生擒,并与追上来的女事主一同将男子扭送到两路口派出所。
被抓小偷竟患有艾滋病
“这不是巴X吗?”来到派出所后,值班民警一口叫出了抢匪的名字。正当陈勇惊奇之时,派出所民警的下一名话让陈不由得不寒而栗:“这个人有艾滋病哟!”
巴某,四川昭觉县人,2004年4月1日,巴某就曾经在两路口一公交车站抢劫时被抓了现形。巴某被带到派出所后,自称自己有艾滋病。为此,派出所民警曾带他到卫生防疫站作了检查。经医生诊断,巴某确实是艾滋病患者,警方因此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失,实施了“监视居住”。“但于由巴X属于流动人口,在重庆又无固定住所,所以我们对其实施监视居住时有很大的难度。”派出所民警察对像巴某这样的犯罪嫌疑人都感到很棘手。
民警称,获悉这类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后,警方一般都会先去疾控中心查询是否有其记载,如果没有,就带着嫌疑人去进行艾滋病病毒测试。
对于警方来说,最大的困难在于,患有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关押、治疗机构都有理由不接收——《看守所管理法》有规定,有严重传染病的案犯是不能关押的。如果送医院,这些家徒四壁的艾滋病感染疑犯,根本无力支付每月上万的治疗费,民警不得已只能选择放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民警陈勇抓获的巴某,警方仍然只能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很难保证他以后不再犯案。
受伤民警接受艾滋阻断治疗
得知巴某是艾滋病患者,心存余悸的陈勇在一番自我检查后发现,自己在与巴某博斗时,巴某身上流出的血溅到了自己手上,而自己手指处因为长“倒刺”有一个小小的伤口。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陈勇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记者昨日从沙区巡警支队得知,为了以防万一,陈勇目前已经休假在家并接受艾滋阻断治疗。一个月后,陈勇会再到医院检查,看是否被感染艾滋病。
相关评论:“艾滋小偷”应该如何服刑?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3月23日09时00分 IP地址:218.27.85.★
我们应关注爱滋病等这样的特殊病症患者,应该关注他们因此而要比正常人谋生更为艰难的事实。否则就是社会的冷漠,人性的流失。并以此来唤起并激励他们在正常的行为习惯下生活下去,主观有意识的减少无意中对周围人的伤害。这才能保证广大群众的安全。但对于那些个别敢于持特殊武器恶意侵害他人权益的,应特事特办,尽早结束他们的侵犯发生能力。
·搜狐网友 发表时间:2005年03月23日08时50分 IP地址:218.56.231.★
凭什么就凭人家得哀子病就对人家实施监视居住这种刑事措施??违法!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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