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云被居委会告上法庭了!”这几天,万州区牌楼街道观音岩的居民议论纷纷。
谭被告的原因,是10多年来不赡养老母,没任何血缘关系的57岁残疾人贺启学赡养多年后无力为继,要求谭接回母亲竟遭拒。居委会多次调解失败,愤而将谭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81岁老太刘万英患老年痴呆症,如今已神智不清。她原本有两个儿子,刘一直跟小儿子一家生活。1987年,小儿子因意外丧生。刘便与小儿媳吴明英相依为命。贺启学患有先天性脊柱弯曲,1989年,经人介绍与吴相识。想到已年近七旬的婆婆无人照顾,改嫁前,善良的吴明英提出:“婆婆必须一起过来,否则我不嫁!”贺同意了。
2003年,吴明英突发脑溢血撒手而去。失去家中的顶梁柱,贺家霎时陷入困境。
无奈,贺只好向居委会反映。考虑到贺的情况,居委会多次调解要求谭夫妇接回母亲赡养,但遭拒。近日,万州区观音岩居委会通过牌楼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将谭家云告上法庭。万州区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万州区牌楼司法所法律工作者赵红英认为,刘老太小儿子去世,儿媳吴明英改嫁后就可不再赡养刘老太,贺启学更没赡养义务,刘如今法定赡养人只有大儿谭家云。如因谭拒绝赡养,出现后果,按《刑法》规定,可以追究其遗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贺这些年帮谭承担了赡养义务,按照《民法》无因管理原则,还可要求谭赔偿因此付出的费用。
新闻面对面
不给遗产我们不接人
记:你为何一直照顾她?
贺:我从小命不好,是残疾人,妈(对刘的称呼)也是可怜人,这么大年龄了,如果我不照顾她,就没人管。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饿死冻死。
记:以前找过刘老太儿子吗?
贺:找过,主要是想喊他们来给妈洗澡,我不方便。但每次他们说“到你家了,就是你的事”。
记:你会向谭要赔偿吗?
贺:要啥赔偿哟,谁能不老?养了就养了!只要谭愿意接妈回去,哪怕是我们一人养一年,我也不愿和他上法庭。
记:法律规定,你们对刘老太负有赡养义务,知道吗?
谭家夫妇:知道。但老幺死时,妈是得了补偿的,后来妈被车撞又补了800块钱营养费。我们没得到妈的遗产,这些钱拿给我们,我们就接人,否则就不行。
记:贺启学确实无力养刘老太了,你们准备怎么办?
谭:我们也没能力养,现在都是靠着女儿生活。贺启学的条件比我们好,他有生活费,还摆摊补锡锅,1人挣钱2人花,我们家女婿1人挣钱5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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